2017-01-04 08:15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铁面问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时时刻刻都感受到自己头上有个‘紧箍咒’,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说起“问责”二字,衢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剑比以往有了更深刻的感受。感受不仅来自于今年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源于强力问责实践对其造成的巨大震动。
今年来,衢州市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执问责之利剑,力斩“不廉”、“不正”、“不为”,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新常态,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领导干部1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16人,县处级干部14人。
整治“为官不为”力促担当归位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5月,《衢州日报》头版刊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为官不为”有关情况通报》,对包括4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13名党员干部指名道姓公开通报,通报中,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多达10人,涉及衢州市体育局党政主要领导、衢江区副区长、高家镇的党政领导、市环保局衢江分局局长、衢江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等,掀开了全市“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在市委“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市纪委迅速行动,专门下发《关于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和《严肃纪律严格执纪全力保障“五四三”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加大对生猪整规以及“五四三”等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中的15种“为官不为”行为的监督力度,并将“不为”问题与整治“不正”“不廉”现象紧密结合,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督促责任主体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截至11月底,全市共处理“为官不为”党员干部9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84名,力促干部忠诚、担当、有为。
实行“一案双查”倒逼履责到位
“在担任副局长期间,重心还是放在业务工作上,对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意识不够强,导致分管的企业科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现在想想,实在不应该!”日前,龙游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朱云峰连连叹惜。
朱云峰担任龙游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其分管的企业科原科长李森源、干部张晖先后因收受贿赂被查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年。
朱云峰作为分管领导,落实“双岗双责”不到位,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不力,对分管领域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今年6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同时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龙游县纪委给予朱云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党的纪律不是“稻草人”。“履行主体责任是真实、具体、实实在在的,牵不住‘牛鼻子’就要挨板子。”衢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坚持以常态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的同时,注重探索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和相应工作办法,确保问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今年1月,衢州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出台《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明确“一案双查”的情形、程序、问责方式及结果运用,列出了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负面清单”,规定了发生顶风违纪、连续严重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十二种“必查”情形,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党纪真正成为铁律,把责任传导到末端。
今年来,市纪委重点对2011年以来涉及环保、交通、广电、农业、卫生等系统查处的113起腐败案件,全面进行“回头看”,对18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追加问责。市委书记陈新专门对上述5个系统的分管市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排查,对没有追责或追责不力的予以重新追责,共追究20个单位班子责任(含基层派出所),88名领导干部责任。
既紧紧盯住主体责任,又牢牢关注监督责任,将“鞭子”打在“虚晃一枪”、“光说不练”的“假把式”身上。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区担保公司长期违规设立“小金库”,柯城区经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区担保公司董事长吴凤翔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经信局原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戴泽军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开化县林业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又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县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郑清和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紧盯“压力递减”推动责任入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作为县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为党的事业负责、为一方政治生态负责、为干部成长负责。”和开化县委书记项瑞良一样,常态化问责使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重视起来、警醒起来。
目前,落实“两个责任”仍存在受压不均、压力递减的现象。“市县和乡镇村之间,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国有企业之间,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之间,压力传导还是有不同程度递减情况。”衢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伯来指出,“加强常态化问责,是解决压力传导‘上紧下松’问题,推动责任主体履责尽责的有力举措。”
发现问题就要纠正,今年以来,在压实党政机关主体责任的同时,衢州市纪委加大对基层、一线责任压力传导的力度,充分发挥好巡察的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领域,传导到乡镇、村一级,切实解决好压力逐级递减的问题。龙游县纪委在查处县经信局下属的民爆公司将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违规列支、违规购买元购物卡用于走访送礼的问题后,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经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姜远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江山市纪委在查处廿八都镇违规提供、发放公务接待用烟问题后,对负有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姜淑芬及负有监督责任的原镇纪委书记周昌炎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衢州各级纪检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全天候、全覆盖、无空档”。(衢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