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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问责在路上】舟山:巡察“利剑”打通党内监督末梢

2017-09-08 08:5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擅自挪用集体资金、为亲友承揽工程项目、擅自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反议事规则发包工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置党的纪律于不顾,滥用职权,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段时间以来,舟山市纪委相继通报曝光了一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被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11名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1人被免去相关职务。这一系列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得益于连续两轮渔农村党风廉政巡察工作的开展。

  以问题为导向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说起巡察,舟山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艳珍不无感触地说:“以前我们常常会遇到基层群众反映村干部的问题,但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笼统,现象层面的比较多,而基层巡察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由于受访的干部群众来自各个层面,所以收集到的问题就比较全面,问题线索也比较集中,这样我们就能有的放矢,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察没有指定对象,社区提供全部人员名单,巡察人员随机点名,有的还自己上门访谈。”定海区白泉镇星马社区工作人员何迎春告诉笔者,“事前还组织社区的党员干部、居民代表到镇里开动员会,社区挂了三个举报箱。”

  的确,巡察组广泛听取基层声音,零距离了解民意,通过在驻地设置接访室、举报箱、24小时举报电话,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开放网络举报途径,多渠道倾听群众声音,并落实专人负责接访、接听,记录、收集并整理各类信息。

  在连续两轮的巡察中,市委巡察组确立了近几年群众信访比较集中的村(社区)作为巡察对象,通过函询、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组织、财政、渔农委等相关单位意见。巡察组以梳理汇总的问题为导向,明确巡察重点内容包括渔农村“三资”管理处置等重点环节滥用权力,违规买卖、出租集体土地,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违反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问题得到明确,巡察就有了指向,一些长期隐匿在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渐渐暴露在阳光下。“如在展茅街道巡察时,发现该街道一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自定购房价格,私下签订购房合同,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弄虚作假,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6年8月,我们对其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普陀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先后两轮的渔农村党风廉政巡察,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共巡察150个村(社区),发现各类问题线索366个,13名村干部被党纪立案处理,4名村干部被组织处理,6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

  巡察需要专业协同也需要锲而不舍的韧劲

  “巡察是门‘技术活’,需要较强的专业性,也需要锲而不舍的韧劲。”一位参与巡察工作的纪检干部表示。

  由于巡察所面对的问题涉及到资金、资产、资源和有关工程建设,市纪委一方面对巡察组人员开展巡前培训,明确巡察程序和方式,强调工作纪律。借鉴省委巡视工作方式,将巡察公告、征求意见表、谈话提要等共性内容设计统一表式,形成巡察工作指南。另一方面,先后从全市派驻纪检机构和各县区、各单位中抽调了有经验、懂财务、懂工程的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参与巡察工作。

  专业人员的参与,使得发现问题更为精准。比如,在首轮巡察中,巡察组突出村级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重点,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对被巡察村(社区)近五年以来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部公开审计,对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共发现村级集体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62起,占发现总问题数的66.7%。

  在为期半年多的两轮巡察中,巡察工作人员发扬“铁军”精神,通过列席被巡察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与所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实地接受群众信访反映,调阅会议记录资料等,广泛了解情况。两轮巡察共召开各类座谈会、分析会等88次,实地走访386人次,个别谈话614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964份。

  “每次巡察的重点尽管只是针对一个社区,但其他社区的群众知道后也会过来反映一些问题。”普陀区展茅街道纪工委书记鲍丽敏说,“半个月时间内,有80多人次来访,要求解答相关问题。”针对群众的来访,巡察组发扬韧的工作精神,对信访件做到件件回访,尤其对重复访、疑难访问题进行重点查访。同时,还对各县(区)向市委巡察办提供的被巡察村(社区)廉政情况报告、村(社区)工作汇报中提到的问题,落实专门检查。

  运用结果督促整改发挥巡察的权威性

  “巡察的权威在于结果的运用,督促整改的效果是检验巡察工作的‘试金石’。”舟山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岱山县岱西镇前岸村与某园林工程公司在绿化工程结算时,因工作失误多支付工程款2万元,该问题后经巡察发现,巡察组立即责令该村收回多支付的部分,为集体挽回了损失。

  定海区一社区群众反映低保户认定、贫困户救助存在不公正现象,巡察组迅速督促,乡镇党委牵头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新城管委会下辖一经济合作社山体盗挖开采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经巡察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该问题马上整改到位。

  巡察组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本着即巡即改的原则,现场督促整改,促进基层矛盾化解。据悉,在首轮渔农村巡察中,巡察组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促使10余项问题即时整改得到纠正。

  对信访举报和实地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视情开展初核工作,或配合有关执纪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对违反作风建设、廉洁履职有关规定的一般性问题,移交乡镇(街道)并督促查处和整改落实;对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漏洞或普遍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移交给乡镇(街道)或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各县(区)积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比如通过对嵊泗一村干部贪污柴油补助款案的严肃查处和案件剖析,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巡察不停歇监督“探头”聚焦市属部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干部管理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瞒报漏报问题;对下属单位在工程建设、资产出租等方面缺乏监管,存在廉政风险。”日前,舟山市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巡察反馈,提出整改要求,舟山市的部门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两轮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后,舟山市委先后启动两轮了对市属部门的巡察工作。部门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突出政治巡察,剑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重点问题。首轮部门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各类问题96个,问题线索22个。市委巡察组随即对相关单位作出巡察工作反馈,并督促整改。

  “要抓好巡察情况反馈通报,体现巡察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应;要督促召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抓好反馈意见的认领和整改;要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核实处理力度;对面上发现的问题要出台制度,加以规范和完善。”舟山市委书记俞东来针对市属部门巡察工作强调。

  “部门巡察反馈绝不藏着掖着,把存在的问题说细说透,要引起重视。”舟山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针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巡察反馈中,巡察组直指该单位岗位超聘和占用公益性岗位现象比较突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现象,社保基金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巡察反馈的这些问题,均在当地媒体全文刊载,面向社会通报曝光。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紧盯“一把手”。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同时也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首轮被巡察单位及时提交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目前,第一轮部门巡察问题整改正在落实,第二轮部门巡察也在驻点开展,市纪委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巡察相关工作,把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舟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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