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0 09:4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浙南科技城综合服务大厅代办工商业务窗口额外收取加急费的问题被媒体曝光,温州市纪委、龙湾区纪委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核实,按规定对相关的6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今年9月4日,浙南科技城招商引资企业“千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工作人员吴某前往浙南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何式君受理了相关材料,为便于联系,双方互加了微信。
9月11日,吴某通过微信联系何式君,要求加急办理其企业工商注册,并提出可以支付加急费用。何式君称,如果要在3天内办妥,需要收取加急费3000元,价格不能优惠,因办理加急件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走关系”。最后,吴某认为要价过高,没有支付加急费用。
当日,投资方就此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日,温州市委主要负责人得知此事后,批转市纪委。11日夜,市纪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会同龙湾区纪委就此事展开全面调查。
经查,今年1月10日,浙南科技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由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与温州市名扬电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签订代理合作合同,1年费用15万元,为入驻浙南科技城的企业免费提供代办营业执照及其他信息变更等业务。“名扬公司”在浙南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并安排公司员工何式君在服务大厅2号窗口负责工商代办业务。
据调查组调查,该服务窗口收费牌上原本标注“免费”的多个项目后面被私自标注了“800元”不等的收费价格。调查中,何式君说明,因吴某认为加急费用过高,“走关系”只是借口。
9月12日,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将此事定性为“一起严重损害我市营商环境的恶劣事件”。据调查,浙南科技城在招商引资服务保障方面市履职不到位,“名扬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并无实质作用,“名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外以“加急费”的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在管理制度方面,没有制定窗口人员管理和业务监管方面的制度;在日常监督和管理方面,浙南科技城既未及时跟进服务企业,又未发现“名扬公司”私自标注收费价格的问题,也没有直接向当事人(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对“名扬公司”代理代办业务在查询信息、办理事项等方面提供便利,“名扬公司”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此外,调查还发现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项秉福存在严重违纪问题。
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9月15日,市纪委依纪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对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令浙南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代理合同依法对名扬公司作出处理;对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分管人才服务中心的副主任进行约谈;给予浙南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唐爱华、招商局招商二科负责人许从辉诫勉谈话。责令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全面检查、作出整改;对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进行约谈;给予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文伟诫勉谈话;给予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项秉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处理决定还提出,鉴于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营商环境方面接连发生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责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工作流程、队伍管理、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对全市办证类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下一步,市纪委将继续开通监督平台,邀请广大群众和企业对类似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问题进行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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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清单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
1.健全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制度,9月份,在全局开展一次深刻的谈心活动,局党委、各党支部逐级谈、逐个谈,完善抓苗头、抓预防的有效机制。
2.紧扣转型发展主线,聚焦“大拆大整”“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力整肃干部职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3.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从政道德教育。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突出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要案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日常工作监管。
浙南科技城管委会:
1.全面停业,自查自纠。立刻解除与3家中介服务公司的服务合同,对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停业整顿。同时全委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活动,并列出查摆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
2.以此次事件为镜鉴,在全委大力开展“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专项教育活动,组织作风大巡察,召开支部大讨论,开展业务大培训。
3.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健全完善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巡察制度。把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
4.建立健全申请人对中介服务和科技城服务评价反馈机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聘请“行风监督员”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对科技城服务工作的监督。
温州市纪委发布“八条禁令”严禁无端委托中介 严禁向企业乱收费
今年9月初,温州市纪委发布《关于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发布的“八条禁令”中明确指出,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温州新一轮效能革命的重要突破点,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
《通知》还称,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问责。凡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温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