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再敲警钟:节庆期间这些行为要严查 千万别踩雷!

2018-04-28 17:1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随着五一、端午节日渐临近,节日期间严把纪律红线,保证风清气正过节,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任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土特产、礼券、礼卡,违规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违规使用公务油卡,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

  4月27日,省纪委公开曝光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用反面案例,给那些仍然心存侥幸、企图借节日之名行“四风”之实者敲响了警钟。

  细看通报内容,不难发现,无论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土特产、礼券、礼卡问题,公款旅游,还是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聚焦的重点都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之风问题。

  这些案例也再次印证,“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良思想根深蒂固,其背后都不同程度存在特权思想作祟,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

  紧抓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节日期间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与此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释放明确信号,划出纪律“红线”,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通报曝光的教育引导作用和警示震慑效应。

  小编提醒:这5条红线请牢记!

  违规收礼碰不得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

     5.严禁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利用该人员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

  违规饭局莫参加

  1.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

      2.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私人聚餐费用。

      3.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4.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私人会所不能去,隐蔽场所的宴请不能去。

      5.参加其他私人聚会和自费餐叙也应注意形象,不能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

  违规旅游去不得

  1.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2.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3.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

      4.私人出国(境)旅游,要向单位提前报批。

      5.禁止违规使用公车。

  节日福利别乱发

  1.严禁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严禁以“加班费”、“劳务费”、“误餐费”等名义变相滥发福利。

      3.严禁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4.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5.严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大操大办不能有

  1.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或者搞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3.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4.严禁借机敛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借其他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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