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15:1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省水利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厅系统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文件精神,专题部署厅系统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对象和范围。为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厅人事处根据省纪委明确的治理对象,结合水利厅干部情况,拟定名单,由厅直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纪检委员按照名单将自查表下发给每名自查对象填报。自查范围为领导干部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违规进行的房产(含住宅、商业性用房、工业用房、酒店式公寓、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交易行为。
进一步明确重点和时间节点。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法律规范,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产,以及以以劣换优、象征性付款、收取介绍费、操纵摇号等其他形式违规取得房产利益的行为为治理重点。要求10月20日前,各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将自查表一式三份交厅机关纪委,由厅机关纪委汇总后一式两份交驻厅纪检监察组。10月31日前,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汇总表及处级以上干部自查表报省纪委党风政风室。
进一步明确要求和纪律。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清廉浙江建设部署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按照省纪委要求和厅党组部署,如实填报违规房产交易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瞒报漏报虚报假报、不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