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湖州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

2020-07-29 15: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纪委对全镇22个村大额项目开支情况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了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蔡某某等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村集体企业礼金的问题线索。和孚镇纪委迅速跟进调查,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0天,最终蔡某某等三人均受到党纪处分。今年以来,南浔区10个乡镇(开发区)已自办案件32件,其积极探索也是湖州强化基层案件查办、提升干部执纪执法能力的一个缩影。

  为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强化监督执纪工作,今年4月以来,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动紧盯乡镇(街道)案件查办的短板弱项,注重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涉及乡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制定出台《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细化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流程,统一规范纪检监察各类文书格式。市纪委市监委定期赴区县进行督导,推动各区县建立了信息共享、片区协作、驻点帮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有效解决“查不好”“查不深”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7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办理自办案件126件,实现全覆盖。

  在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内都挂着一张“作战图”,标示着联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情况,对尚未实现自办案件清零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进行指导帮扶。画溪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可以说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今年6月,画溪街道纪工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辖区内姚家桥村部分劳务用工支出存在异常,可能隐藏着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但由于涉及的村干部人数较多,仅凭街道纪工委的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置工作。对此,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及时介入,调配力量帮扶指导街道纪工委开展初核等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发现了姚家桥村原党总支书记蒋某某等6名村干部违规套取资金1.9万元用于公款吃喝的问题,目前涉案6人已全部立案调查。

  乡镇(街道)自办案件的查办,也是提升基层监督力量的标尺。今年7月,安吉县梅溪镇路西村党支部书记凌某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问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而这起案件的主办单位却是上墅乡纪委。“这也是我们乡镇纪委、监察办今年办理的第一个党纪案件。”据上墅乡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陈学兴介绍,上墅乡纪委新人较多,大多办案经验较少。而片区协作办案模式的开展,让他们很快有了“实战”的机会。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上报的凌某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建立起“纪检监察室+属地乡镇纪委+主办乡镇纪委”三方协作的联动办案模式,将问题线索交上墅乡纪委主办。调取原始资料、固定相关证据、制作谈话笔录……在联系纪检室、梅溪镇纪委的帮助指导下,上墅乡纪委很快查清了凌某违纪事实,干部们查办办案的能力也因此获得提升。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乡镇自办案件全覆盖推动各乡镇(街道)变“等要靠”为主动、深入、系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将日常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有力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治理效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