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头条

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浙江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综述

2022-05-29 08:4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颜新文 杨文虎 郑祥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五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时度效,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发展,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

  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 强大势能常在

微信图片_20220529080350.jpg

  开化县纪委监委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当面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占用耕地、毁坏基本农田等问题,守牢耕地红线。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音坑乡菁山农业示范园了解相关情况。开化县纪委监委 叶梦婷 摄

  2022年3月,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马晓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公开资料显示,马晓晖曾任湖州市委书记,是主政一方的“一把手”。近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加大对“一把手”腐败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马晓晖、钱巨炎、何炳荣等多名重要岗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一个个通报背后,折射出的是浙江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的坚强决心。

  反腐直击难点症结。近年来,浙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1年初,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8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中,仅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就集中核查处置重点问题线索435件,立案136件,移送司法机关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

  针对工程项目多、政策资源倾斜多、自由裁量权大、廉洁风险突出的开发区这一重点领域,浙江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肃查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违纪违法案件164件167人,涉及违纪违法总金额4964.3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16.4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浙江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高度,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批国有粮食企业相关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9件,留置79人。

  聚焦政法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等问题,浙江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政法单位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江汛波、丁仁仁等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一批失职渎职的政法干警受到追责,一批影响群众执法司法获得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组亮眼数据彰显反腐力度。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006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214人、县处级干部2343人,党纪政务处分92733人,移送司法机关3598人,同上个五年相比分别增长57.6%、135.2%、124.9%、50.4%、22.1%。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追逃追赃马不停蹄。浙江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问题线索研判、案件移送处置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五年来,浙江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42人,“红通人员”10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追赃挽损约35亿元,持续释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

  深化标本兼治 系统施治

  做到查处一案 警示一片 治理一域

  

微信图片_20220529080354.jpg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节,用好身边案例资源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释放“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应。图为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年轻干部到市级法纪教育基地“清风阁”接受警示教育。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 张勤 摄

  2021年2月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案。经查,葛伟以权谋私,单独或伙同其驾驶员等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累计达1606万余元。最终,葛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针对葛伟案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浙江省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开发区、度假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深入调研,剖析共性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才能实现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为此,浙江不断丰富“三不”一体推进的实践载体,始终坚持“查、剖、改”紧密结合,始终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在办案过程中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剖析材料,在案结之后强化以案促改、促教、促建,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341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健全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改进开发区(园区)领导及管理体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上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筑牢不能腐的防线。

  在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的同时,浙江坚持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明理铸魂、明纪崇廉、明责促行。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失足,悔恨终生,这是我真心的忏悔。”落马干部痛哭流涕说出的忏悔,字字戳心,发人深省……今年1月,在浙江省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现场,出席会议的省领导和与会人员共两百余人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近年我省查处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案件警示录》。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县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各市党委“一把手”带领下,同步观看了此片。

  近年来,浙江始终坚持贯彻“一案五必须”要求,做到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坚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在警示教育中受警醒、受启发,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省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处的省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警钟长鸣》,已推出21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编发典型案例警示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把不敢腐的震慑转化为不想腐的自觉。

  “党员领导干部对一方政治生态影响巨大,警示教育在抓‘绝大多数’的同时,更要突出‘关键少数’。”近日,在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展布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该警示展将集中展示并剖析浙江省近年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为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敲响警钟。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实现政治效果 纪法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微信图片_20220529080358.jpg

  泰顺县纪委监委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函询、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图为泰顺县罗阳镇纪委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村社“一把手”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泰顺县罗阳镇纪委 柳翔 摄

  2021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张水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湖州市委原书记马晓晖主动投案。2022年3月,温州市政协副主席林亦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近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显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的叠加效应下,越来越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主动投案”已经不是新鲜词,但绝对是强趋势。据统计,2017年11月以来,全省共有2974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5641人主动交代问题。

  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投案的背后,是浙江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效的持续彰显。

  “近年来,卫健系统医药、医疗器械购销及基建项目建设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医护人员收受药品回扣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作为单位‘一把手’,请予以高度重视。”近日,乐清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廉政风险点,与新到任的该市卫健局“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像这样的谈话提醒,在浙江已经成为常态。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浙江特别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的屏障和教育作用,着力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泛运用检查抽查、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方式,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五年来,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1.5万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由2017年的85.4%提升到2021年的90.1%。

  与此同时,浙江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的边界,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2021年2月,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受到不实举报,心里一度感到委屈。今天,组织专门为我澄清正名,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依法履职、秉公执法的决心。”日前,庆元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期间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林某某澄清正名。会上,林某某直言感到如释重负。

  浙江省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澄清正名工作的主要原则、程序流程、实施要求,突出政策导向性、程序规范性和措施可操作性。2019年来,全省共为3932名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同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40起179人。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五年来,共回访受处理党员干部20815人,引导鼓励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担当奋进。

  新征程,新作为,新气象。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将继续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取得“三不”一体推进的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