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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报告

2020-05-19 11:4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坚决反对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2月6日)

任泽民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任务。

  1月21日至2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讲话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全会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委高度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昨天下午,夏宝龙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抓服务保障、促环境优化,抓转变作风、促勤政为民,抓阳光公开、促权力规范,抓重点突破、促全面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坚持把服务保障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四大建设”、与央企合作、实施浙商“回归工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开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督查,提出监察建议650条,对个别地方发生的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安全生产事故及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继续加强对援疆、援藏和援青工作的监管,推动高效援建、廉洁援建和智力援建。在抓好日常性、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出台专门保障意见,协调推动省市县政府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省一级下放406项,各市、县共下放3569项;推进重大项目联合会审、网上审批和基层审批服务代理,省级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平均提速37个工作日,进一步改善了政务环境、制度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深化作风建设,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情况,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题,协助省委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24.42万余名党员干部深入农村、企业,实现对行政村、困难企业、农户走访“三个全覆盖”,帮助解决各类问题77.24万余个。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探索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及考评指标体系,切实加强效能监察,全省共受理效能投诉8646件,责任追究1704人(次)。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制定出台《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处置违规公务用车8622辆,全省“三公”经费继续保持“零增长”。深化专项治理,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11个,开展电信领域、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专项治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纠正。深化“帮万企联万村办实事”活动,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打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政风行风热线,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坚决惩治腐败,查办案件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3607件(次),立案90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9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3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为33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50件,涉案金额2.56亿元。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办案措施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办案合力进一步增强。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创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对300件重点上访件完成情况及各市维稳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来省赴京越级访、集体访大幅减少。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做好申诉复查工作,维护被处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以案促教、以惩促防,办案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四)着力巩固提高,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村级便民服务和廉政风险防控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不懈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以充分发挥作用、严格规范运行为重点,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和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制定《关于县、乡两级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的意见》,出台民主评议、公开述职、工作例会、经费保障和工作报酬等制度,提高了村级民主监督规范化水平。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供水供电、农资补助等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建立一支以村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为主体的代办员队伍,加强财政投入,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由单一的咨询、办证服务向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转变,由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全年共办结各类服务事项1262万件(次)。以突出关键领域、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建立健全风险教育等六大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医药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防控,推广建立公立医院用药监控系统,健全药械采购、处方点评等制度,收受药品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五)实施“阳光工程”,公共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透明。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义务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用药等9个方面信息公开。全省所有保障性住房全面实行分配房源、申请条件、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五公开”;全面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择校情况,全省62个县(市、区)实现“零择校”,20个县(市、区)择校率降至5%以内;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实行“阳光用药”,731家医院的门诊和住院平均人次费用等9项指标向社会公示;出台专门意见,推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省共2300多项权力事项的办事依据、程序、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扎实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全面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力地推动了公共权力阳光、规范、高效运行。

  (六)强化源头治理,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任务为重点,加强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大力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落实防止利益冲突规定,全省共有80649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了家庭财产、投资、兼职、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一批干部因涉及利益冲突进行了回避。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出台《浙江省2012—2016年巡视工作规划》,完成对21个省直单位的巡视和8个市、45个县(市、区)的回访检查,巡视成果在集中换届、案件查办和作风建设等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加强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制定《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派驻(出)机构监督职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全省共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医药采购等交易项目9.6万余个,交易金额6279亿元,节约资金483亿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初步建成全省统一专家库,形成省市县三级项目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化。

  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着力武装头脑,狠抓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完成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省委巡视机构、省直派驻(出)机构、省属高校、国有企业以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制定出台《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加强能力建设,举办新任县(市、区)纪委书记培训班、纪检组长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严格纪律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总的看,2012年我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显示,85.9%的受访者对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表示认可,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但要清醒看到,我们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问题比较严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采取更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强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的纪律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保证。

  (一)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令畅通

  全力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开展党章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党章列入各级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课程,把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

  全力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目标,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继续开展对援疆、援藏、援青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组织协调、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二)着力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每年年底前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六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检查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访、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建立健全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等群众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检查实效。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允许走形式、搞变通,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结合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六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作风建设,让人民群众来监督,促使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巩固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逐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规范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专项活动,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转变基层干部作风相结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扩容提质为重点,加强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加快建设以便民服务、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百乡千村”示范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推进村级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深化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三)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一方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另一方面,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证办案工作质量。认真落实规范办案工作的制度规定,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和基层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推行信访公开听证,加强举报网站建设,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开展党纪政纪案件质量检查。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和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和初核案件线索,提高查办新型腐败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增强办案综合效果。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跟踪、回访和问责机制。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

  (四)着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关键在于经常抓、长期抓,做到警钟长鸣。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岗教育制度,开展以情景案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推进关爱提醒教育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成果经验,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监督重点来抓,坚决防止和纠正搞特权、谋私利、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巡视制度建设,改进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做好巡视及回访检查工作;全面发挥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内控制度,开展专项防控,着力构建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机制,搭建公开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的网络平台。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成果。全面深化各项公开工作,做到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要在继续抓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保障性住房和科研经费阳光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集体合作社经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城市社区营业性收入、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深化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干,以各地各部门公开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阳光工程”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弊端、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规范中介前置审批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办结率;深化财政管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制定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积极推广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省市县招投标数据对接、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工程项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从今年开始,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使其规范有序发展。制定落实我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完善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的实施办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省纪委常委会要带头遵守党章,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带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认真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带头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研,心系群众,厉行节俭,真抓实干;带头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主动接受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增强职业荣誉感、队伍忠诚度、事业认同感和社会公信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预防腐败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作用,认真落实《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加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加强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注重业务培训,实施精细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健全业务信息共享系统,提高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正确履行职责,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回避、保密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健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落实机制。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融入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牵头、配合任务的落实。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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