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政治定力 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6日)
任泽民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
1月12日至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一年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了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全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15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提出了深入推进2016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省纪律检查工作,夏宝龙书记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昨天下午,夏宝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学思践悟,融汇贯通,狠抓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我省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一年。省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考察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明显,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肯定。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2%的被访者对2015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一)着力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分5期完成对1850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并指导全省各地各单位做好对近4万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集中研讨、开展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全省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使之成为每个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做到知行止、存敬畏。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无组织无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坚持公开透明,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党委宣传工作格局,改版升级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充分运用网站、报刊、电视等载体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遵规守纪氛围。注重挖掘提炼、借鉴吸收优秀传统文化、家规家训文化营养,组织拍摄廉政动漫片《郑义门》,增强纪律教育的文化感染力。
(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强化督促指导,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逐级建立责任清单,使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实行约谈提醒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省委书记夏宝龙和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李强带头约谈,全省形成了由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的工作常态,全年共对286件反映省管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谈话提醒。深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重点报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均按规定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强化责任检查,年初把任务分解到每位省委常委、副省长,年末又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带队深入各市及省直部门检查落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报告和通报制度,全省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93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57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省纪委还对1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公开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强化正风肃纪,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明查暗访,狠抓顶风违纪和隐形“四风”问题,做到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3件,处理党员干部127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0人。省纪委还对71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曝光。出台规范公款存放的办法,实行竞争性存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谋利问题,省本级对60亿元省级财政资金以招投标方式实施了竞争性存放。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行为。全省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89件,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77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28人。省纪委对全省4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纪律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调整。2015年,共谈话函询1000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5939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6709人,并为145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强大威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78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080件,立案13572件,结案13276件,了结28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94人,其中处分地(厅)级领导干部17人,县(处)级领导干部23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5亿元。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出台执纪审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的跟踪督办。建立和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开展“天网2015”行动,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9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名。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处置,强化执纪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加强案件剖析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省委办公厅等7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并通过划转、调剂、置换等方式,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省本级共设立派驻机构35家,其中单独派驻13家、综合派驻22家,监督101家单位,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了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各市、县(市、区)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各级派驻机构深化“三转”后,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出台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省管企业、省重点建设高校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的四个具体实施意见,并按照新办法提名、考察、任用一批纪检领导干部。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后履职情况“回头看”,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把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
(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着力”,巡视监督定位更准、指向更明、工作更实,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增强。省委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省委书记亲自挂帅,各方面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中央纪委的高度肯定。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圆满完成了全省市县两级巡视全覆盖的任务。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现场交办问题,直接指导线索核查及整改落实。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1848个,还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线索。积极推进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充实巡视组组长库,推行“一次一授权”,探索开展对国企的专项巡视。制定出台《关于对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行为实行记录、报告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推动查处了5名省管干部、47名市管干部、501名县管干部。抓好巡视反馈和整改情况的督查,公开通报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标本兼治。
(七)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成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省纪委监察厅带头,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的日志式管理和全过程监管。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出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严明审查、巡视、信访、保密等纪律,严查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违规办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33人,处分33人。
2015年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还不平衡;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的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四风”和腐败问题更趋隐蔽,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少数地方“三转”还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法手段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少数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责定位不清晰,协调机构不完善,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予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一是必须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折不扣、不偏不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做好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学深悟透、全面领会,切实提升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落细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打一点折扣,不做任何变通,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奋力谱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
二是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理念,克服惯性思维,以纪律为戒尺,有苗头就提醒,有问题就纠正,有违纪就查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既严惩“极少数”又管好“大多数”,不让一名党员干部处于纪律“脱管”状态,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始终做到依纪监督、依纪问责。
三是必须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做到德法并重、标本兼治。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立德与立规并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党章既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又明确了行为规则和纪律约束,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要把尊崇党章作为重中之重,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相辅而行、同向发力,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要着眼于发挥道德的感召力,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督促广大党员自觉向着高标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等管党治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要着眼于发挥纪律的约束力,全面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行为的基本底线。
四是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越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充分发挥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报告、约谈等制度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防止执行力递减。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要强化责任追究意识,把责任追究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五是必须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做到驰而不息、锲而不舍。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是最大的政治。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从实践看,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反弹的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任务的判断分析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经常抓、反复抓,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2016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绘制的“十三五”规划蓝图,强调牢固树立并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吹响了新的进军号。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把“五大理念”同自身的工作联系起来,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在心头,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把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真抓严管、动辄则咎。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底线,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养成纪律自觉。
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强化对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督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大问责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凡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同志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严格执行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修订《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加强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强化执纪问责。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完善机制制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
全面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完成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做好调整中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发现问题作为派驻机构的重要职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健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省委“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认真做好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换届提名和考察工作。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四)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用好监督利器
聚焦巡视任务。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折不扣执行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制定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2017—2021年巡视工作五年规划。
深化专项巡视。加快巡视节奏,拓宽巡视领域,对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抓住个性、把握共性,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巡视协作,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
运用好巡视成果。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抓好分类处置,提出整改要求。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巡视反馈的意见是省委的要求,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五)坚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继续突出重点从严查处。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作用。
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着放大镜去找,加强对隐性地带、变种问题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抓党风带民风。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改进方式方法,用好“四种形态”。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聚焦党纪,回归本职,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各级纪检机关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紧扣执纪监督特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执纪审查工作,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运用纪律尺子,排查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严格审查纪律,对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安全底线。
形成持续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事项。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把“红通人员”作为重中之重“挂牌督办”,有效发挥省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七)严肃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以实的抓手、实的措施、实的保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市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和协调配合。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村级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八)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不懈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县乡、国企、高校和省属事业单位等基层纪委“三转”工作,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规定,巩固市县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的成果,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三转”不重视、不落实、仍然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活力。配合党委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充分运用好提名考察权,确保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来源广泛、素质全面、结构合理。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大池子”里培养选拔,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的作用,加强巡视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狠抓作风转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全局性、实践性课题的研究。强化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重视舆情分析,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动权。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强化内部监督,管严管牢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委要带头尊崇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领导干部要言传、身教、严管,主要领导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等制度。严格保密纪律,决不允许跑风漏气。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机关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