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2日)
任泽民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6年我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1月6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全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16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提出了做好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省纪律检查工作,夏宝龙书记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昨天下午,夏宝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省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3.7%的被访者对2016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推动筹办G20杭州峰会等省委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省纪委对11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围绕市县乡换届工作,专门下发相关通知,严明“九严禁”等纪律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派出督导组,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16年省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996人次。协助省委抓好新修订党内法规的专题培训,编印被查处干部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着力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挖掘整理我省传统家规家训,组织创制并在央视播出15集廉政动漫片《郑义门》。办好省纪委网站,推出手机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
(二)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发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履责,以上率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要求,协助制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深化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督促指导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加强监督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严格责任追究,全面实行“一案双查”,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2016年,全省共对366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和60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
(三)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高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顶风违纪行为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2016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6起,处理党员干部13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52人,党内通报典型问题819起,公开曝光954起,省纪委分22批对10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聚焦“关键少数”,盯牢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国内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问题专项整改;把防止公款存放领域利益冲突作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健全机制制度,全面推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扎实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共发现问题16962个,立案160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8人,移送司法机关188人,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作风建设成果。
(四)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执纪审查工作,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到各环节、全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367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753件;初步核实13989件次;谈话函询3142件次;了结6666件次;立案16372件;给予纪律轻处分8152人、纪律重处分8067人,其中地厅级29人、县处级29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27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注重纪法衔接,排查清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党员移送司法机关前未作出纪律处分,以及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做好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先处后移”工作。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开展“天网2016”行动,成功劝返“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追回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外逃人员4名,追回赃款5878.52万元。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处置,强化执纪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组织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五)突出政治巡视,提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个根本,加强政治巡视。在全面完成对市、县(市、区)巡视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加快节奏,组织实施3轮巡视,完成对66个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巡视,以及6个县(市、区)的“回头看”,提前实现本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的目标。2016年,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1052个,发现一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出台专门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省11个市、87个县(市、区)建立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现有专兼职巡察干部2491名。加大整改通报力度,所有市、县(市、区)都向社会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积极稳妥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成立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制定出台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省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有序推进省检察院反贪等部门的转隶工作,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得到中央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健全完善纪律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国有企业和重点高校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建立健全省直派驻机构定期向省纪委报告发现问题线索情况的制度,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发挥监督“探头”作用。2016年,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1863件,纪律处分1974人。
(七)强化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员参与,深入查找补齐“短板”。省纪委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评选推荐全国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宣传淳安县纪委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对标看齐、争当先锋。扎实推进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严格选任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交流力度,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干部全员参加轮训;层层部署收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电视专题片,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明审查、巡视、信访、保密等纪律,严查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违规办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206人、组织处理15人、处分13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有的不注重抓早抓小,没有很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够强,顶风违纪时有发生;有的“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更趋隐蔽,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予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省纪委全体委员和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是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纪检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向核心看齐作为头等大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服从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要始终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向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看齐。对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损害党中央权威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勇于斗争,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第二,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利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要把管和治的责任更多体现在日常、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现“全面”“从严”的有机统一。各级纪委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要坚决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只要层层拧紧从严治党的“螺丝”,就一定能形成全省上下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标准、实打实地交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合格答卷。
第三,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党内存在的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其根源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内监督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各级纪委必须自觉尊崇党章,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用“六项纪律”衡量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行为作斗争。要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我省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经验,坚持配齐配强纪检工作力量,为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专责机关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四,必须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努力成为严格自律的标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责任。党中央和省委对我们这支队伍充分肯定、寄予厚望,要求我们自身硬、作表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所有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以身作则,从体制机制上强化监督制约,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比其他党员干部更为严格的约束。纪委最大的权力莫过于执纪审查权,问题也最容易出在这上面。要把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重中之重,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管住执纪审查权。要把自律和他律贯通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第五,必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实践证明,正风反腐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反对“四风”决不能掉以轻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持之以恒,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尤需坚持不懈。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坚持立场方向不动摇,盯住目标任务不放松,抓经常、经常抓,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治标和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反思党员干部蜕变历程,找出制度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打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全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纪检机关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部署落地。
全力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继续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确保选对人、用好人。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九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任职履新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全力抓好改革试点任务。按照中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省委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浙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抓紧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转隶和监察委员会的组建,确保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人员和工作的全融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坚持内涵发展,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做好改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向党中央、中央纪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强化组织领导。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督促各地各单位高标准落实好各自承担的任务。各级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级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级党委组织、编制部门要尽快确定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做好干部调配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障试点依法推进,确保按时成立监察委员会、产生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级检察机关要配合做好职能和人员的划转工作,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及时掌握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的落实,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使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盯紧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断采取新招数,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制度措施加以修订,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进一步做好家规家训的挖掘、整理、宣传和运用,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全面好起来。
(四)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准确把握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全面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综合运用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使赋予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充分发挥省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力争在重点案件上取得新突破。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忏悔录,发回原单位党委(党组),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创新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突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集中筛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五)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加大“回头看”力度,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强化震慑遏制效果。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改进巡视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和公开等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认真总结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推进巡视全覆盖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创新实践成果,提升巡视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把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
切实抓好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推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管理方式的与时俱进。在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全面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及时总结全覆盖后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经验办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省直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细则、监督工作流程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规范监督工作。派出机关要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为派驻机构监督履职营造良好环境。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对派出机关负责,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
(六)加大问责力度,层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抓住“关键少数”,持续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底。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等责任主体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制定我省实施办法,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七)正人先正己,用严明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到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全面过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省市两级纪委换届工作,配合做好各级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注重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在党的干部队伍中选拔优秀干部。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能力建设,针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职能整合和换届后人员调整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着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制约。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审查全过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管好自己,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