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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监督力指数”考核 倒逼基层纪委聚焦主业

2015-12-25 15:25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经查,三兴村党总支书记沈跃良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开工程款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部分用于支付村干部的超标准体检费,已构成职务侵占和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近日,平湖市广陈镇纪委给予沈跃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悉,这也是该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处的第8起案件。今年以来,平湖市8个镇(街道)纪检组织已自办案件8件,给予8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

  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平湖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平湖市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指数考核办法》,实施“监督力指数”考核。考核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分为五大类36小项,每项工作设定考核分值。考核中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实施加分,被上级发现、曝光问题的实施扣分,倒逼基层履职到位,运用考核“指挥棒”,倒逼基层纪委主抓主业,让纪检监察干部忙在执纪监督一线。

  同时,平湖市纪委还制定实施月度“零报告”制度,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定期上报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以监督案例形式上报。到目前,共收到基层上报的各类问题150多个、典型监督案例100多篇。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力量薄弱、业务能力偏弱的实际情况,平湖市纪委建立了“联合监督库”,由委局机关、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委三级组织中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实行一事一交办、人员随机定。对明显违反规定、造成较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查笔录后上报市纪委,由纪委常委会督促落实。(嘉兴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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