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09:52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江山市虎山街道纪工委查处了江山底村党支部书记毛某在道路拓宽工程实施中失职渎职违纪问题,街道党工委给予毛某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某进行诫勉谈话。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子更重了,压力更大了,以前可以讲得多、做得少,现在必须讲得多、做得好。”该市被问责的一名领导干部深有体会地说。
党员干部违纪受处分,其上级领导干部也要被问责。2015年以来,江山市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过程中,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该市实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包括深化作风督查等17项内容的“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行分管职责等10项内容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使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明确该做什么,分解落实责任。不做怎么办?必须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坛石镇财政所总会计蔡某审核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未严格把关,出现陪餐人数超标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坛石镇副镇长叶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2015年,该市3次点名道姓通报“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
“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使‘两个责任’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江山市还将问责结果与考核评优挂钩,2015年底,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一票否决”,9名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问责,预防,双管齐下。该市探索施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责任落实约谈78人(次),市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乡镇、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督导“两个责任”落实,诫勉纠正苗头性问题。
针对廿八都镇假借办公用品、日用品名义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和个人消费问题,该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书记姜某、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周某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该市“一案双查”制度覆盖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各个方面,涵盖落实作风建设、廉洁履职等诸多领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市就问责4个单位10名党员干部。
今年1月,该市出台具体问责办法,规定对存在本地区、本单位发生腐败窝案、串案被查处等12种情形的,启动“一案双查”,明确问责内容、标准、方式。如今,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在江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中已成为一种常态。
据了解,2015年以来,该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9起,责任追究25人(次)。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避免出现主体责任履行“只挂帅不出征”、监督责任落实“隔岸观火光吆喝”等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衢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