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10:41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今年以来,宁波市江东区纪委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变化,积极引入“互联网+”思维,尝试运用新媒体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借助互联网,提升履职践责水平。以“两个责任”为核心,整合内部事务公开网和廉情信息管理平台,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重点工作、履职报告、检查考核”6个主要模块,细分为24项具体工作,将全区7个街道、42个部门纳入系统管理,编制《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和《系统工作信息目录》,明确系统运用各项工作内容和信息形式,促进各单位主体责任履职到位并准确及时上报。加强常态化监督,坚持“机查与人查”相结合,除系统对49家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动态预警、统计和通报排名外,不定期开展录入情况专项检查和实地察看,并将各单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截止目前,依据“网上留痕”和深入调查核实,已严肃查处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2家事业单位窝案串案腐败和1名区管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等。
借助互联网,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结合纪律审查新要求,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监督执纪的动态化和全程化。推进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出台《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规范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加强舆情信息分析预警研判,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与效率。运用案件管理系统,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动态监管问题线索的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探索出台《谈话函询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力促抓早抓小形成常态。深化智慧监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紧盯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人事招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履职行为和权力运行中的违纪违规痕迹,为监督执纪提供直接证据。搭建案件审理信息平台,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规范执纪审理程序,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5年共审结党纪政纪案件32件,其中给予重处分21人。
借助互联网,提升内部管理绩效。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集“办文、办事、办会”管理于一体,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作保障。运用“办文办事”,提供实时更新的文件资料,自动提醒待办事宜完成的时间节点,规范督查督办事项流程,实现系统内部无纸化办公。建立“网上学堂”,经常性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将日常培训的PPT课件、音频、视频等教学资料及时上传,供纪检监察干部自主下载学习。开发“干部队伍”,实现干部选拔任用任免审批、备案等环节的程序化操作,利用报表分析处理干部的基本信息,客观全面反映纪检监察组织的配备情况和干部队伍特点。接入“绩效考核”,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依托办公自动化平台,分阶段组织实施日常工作日志、周(月)工作安排、季度测评以及年中年末考核等,及时掌握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目标完成进度,对偏离主责主业的现象进行指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借助互联网,提升纪检监察公信度。创新网上宣传方式,把握时、度、效,弘扬廉洁价值观,激发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上舆论环境。推进门户网站信访举报“12388”改建,完善投诉举报功能,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进一步畅通网络信访举报平台,把群众监督作为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的“千里眼”。开通“清风正气微刊”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重大案件查处信息、典型案例教育、廉政文化传播、党纪党规解读等内容,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宣传廉政信息、适时公开纪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同时,积极开展线上“互联网+纪检监察”提升工作品质大讨论活动,充分发挥各式网络载体平台作用,广泛征集“金点子”,实现“互联网+”思维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品质。(宁波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