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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 重点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6-07-12 09:58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前期摸底,张贴巡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经过一系列充分准备,近日,天台县平桥镇九名“巡查员”在经过集中培训后,分成三组进驻到该镇三个村。这是台州市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一个场景。

  在日前召开的台州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座谈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海良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紧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部署,纪律处分多一些,法律处理就会少一些。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是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新部署。今年以来,台州各县(市、区)委将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进行部署。各县(市、区)纪委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信访多就巡查哪里”的要求,抽调有关人员建立若干个巡查组开展巡查。目前,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加以推进。

  巡查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是什么?据市纪委负责人介绍,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重点对象是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有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如何确保巡查工作富有成效?该负责人表示,主要把握几条原则:一要发动群众,开门巡查;二要把握政策,严明纪律;三要讲究方法,实事求是;四是处理关系,搞好结合。同时,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取得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台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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