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11:34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县纪委副书记汪炜雄“带头考”
天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华丁巡考
11月3日,天台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纪条规知识考试。
这是天台县纪委第一时间践行新鲜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十八大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几大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县纪委领导班子参加考试
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考试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天台县纪委在新版《准则》和《条例》出台的第二天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章党纪党规知识考试,直面《条例》第三十四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要求,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打响了“全面从严”的第一枪。
此次考试采取百分制,分A、B两卷,现场拆分试卷,全程进行拍摄,严禁考试期间交头接耳。考试内容紧扣《准则》、《条例》的新变化、新内容,又与广大纪检干部的执纪监督实务相结合,目的在于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和“纪言纪语”水平,在监督其他领导干部之前要先学会自我监督管理。
派驻纪检组参加考试
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考试
“考得很实在,也很实用,领导带头学,带头参考,我们更加不敢懈怠。”纪检二室副主任梁杰认为,这次考试,体现的是“严考实督”,考不好真会让人“红脸出汗”。
乡镇(街道)纪检专职干部参加考试
“但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一定要先做到。”该县纪委副书记汪炜雄表示,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通过集中考的方式,不仅能考查大家对相关精神的理解,也能更好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下阶段,天台县纪委将继续按照市纪委“找短板、正自身”的要求,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奋勇争先的热情,锻造一支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团队。(台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