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09:20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2016年,省乔司监狱对民警违反纪律、工作失职渎职问题,落实责任追究19人;对下属单位和部门履职不力问题,给予4个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对12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下发整改通报9份。监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打好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让“红脸出汗”成为干部监督管理新常态。
队伍管理“专兼并重”。为解决工作涉及面广、业务要求高、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监狱纪委优化、整合力量,积极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明暗结合”的专兼职监督队伍。一是派驻专职纪检监察专员。出台《省乔司监狱纪检监察专员工作暂行办法》,从副调研员中择优推选16名纪检监察专员,派驻到10个分监狱和6个直属单位,代表监狱纪委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专员每季度召开纪检小组廉情分析会议不少于1次,对驻在单位民警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每月不少于8人,常态性开展正风肃纪、执法监督、合同履行检查等工作。二是聘任兼职监察员。出台《省乔司监狱兼职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选聘综合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执法和效能类五大类兼职监察员158名,解决好监察领域全覆盖与业务工作专业化的矛盾,兼职监察员每月开展监察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聘用党风廉政监督员。出台《省乔司监狱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民警职工、民警职工家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身份保密,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独立性,目前已收集到有关监督信息300余条。
监督检查“轮动推进”。为解决纪检监察动力不足、范围狭窄、行动滞后等问题,监狱采取有效措施,细化监督任务、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力度。一是制度先行。先后出台《省乔司监狱民警纪律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省乔司监狱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落实法纪衔接,完善责任追究链条。二是板块轮动。每年初制定监察工作计划,按照分线业务内容划分“十大板块”,明确任务清单,轮动式开展十类问题监察。2016年,先后开展物资验收监察5次、会见管理监察4次、会风会纪监察4次、外包服务监察5次、生产接单监察3次。三是上下联动。监狱每季度组织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机关科室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监狱党委专题汇报并列入科室工作考核;组建由分监狱政委为组长、各分监狱政工科长为成员的机关作风检查组,对监狱机关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检查结果直接向机关党总支反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态势。
追责整改“闭环运行”。为解决“重批评、轻追责,重指出、轻整改”问题,监狱纪委坚持效果导向,把“重追责、促整改”作为落脚点,形成“检查——曝光——处理——整改——复查”的闭合工作链条。一是曝光不含糊。坚持“一检查一通报”,2016年对35期监察通报中的266个问题,全部通过监狱内网进行“点名道姓”的曝光。二是处理动真格。2016年,对业务供应商下发《行政监察建议书》6份,约谈供应商5家,扣除履约保证金25000元。针对民警违反纪律、工作失职渎职问题,落实责任追究19人,其中给予纪律作风提醒6人、个别约谈5人、实绩考评扣分8人。针对下属单位和部门履职不力问题,给予4个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对12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下发整改通报9份。三是整改必复查。做到“三个必查”:即查整改方案,看是不是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查整改过程,看是不是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查整改效果,看是不是整改彻底、效果明显,杀好“回马枪”。2016年通报的266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驻司法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