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坚决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

2017-05-04 08:4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五一”小长假已过,端午佳节将至,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紧盯重要节点,多措并举狠纠“四风”,持续释放“持之以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风化俗成。

  警钟常鸣,强化警示教育。“五一”节前夕,驻厅纪检组及时向全省高校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假期和节日氛围。通知要求,各高校党委和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公款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酒局、牌局”等易发多发问题,主动出击,动辄则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严防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

  抓早抓小,持续正风肃纪。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正风肃纪工作,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严管平时,督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高校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高频次、多形式组织明查暗访,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典型的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问责、追责。“五一”小长假前,驻厅纪检组联合省教育厅办公室、机关纪委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高校及厅直属单位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各高校也坚持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教育管理等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结果按照月报和季报制度及时向工委和驻厅纪检组报告。

  总结经验,建设长效机制。驻厅纪检组通过2016年省委巡视组对高校巡视反馈意见及历次正风肃纪检查情况发现,近年来,各高校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虽然有了很大增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有的党员干部和教师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强,一些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省委教育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通知再次明确要求,各高校党委一定要把正风肃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个一”,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总结分析一次、每年确定一些正风肃纪重要节点。各高校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作风建设、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牵头抓总的作用,构建学校纪委、监察室、审计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及各二级学院(系)等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综合分析群众信访、监督检查、社会评价等情况,推动梳理作风问题、监督检查、问题曝光、群众参与等“四个常态化建设”。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继续顶风违纪被查处的“四风”问题,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形成震慑,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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