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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赠书常提醒 耕好“责任田”

2017-05-09 12:5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庆元县委书记蓝伶俐(左)赠书给县长胡献如

  “这是一份有意义的礼物,体现的不仅是关爱,更是肩上的责任。我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起好表率作用。”5月4日,庆元县副县长彭敏收到一份来自县委书记蓝伶俐的特殊礼物,打开一看,原来是《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一书。

  像这样的礼物,庆元每位副县以上领导都收到了一份。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算哪,不能荒了“责任田”。”蓝伶俐说,“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学习,力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庆元县委围绕构建“履责、督责、问责”的完整责任链条,推动建立履责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让主体责任落地有根,绝不敷衍。

  近日,庆元县副县长吴小军收到了五月份落实责任提醒函,函中详细列出了本月需要完成的事项:检查分管部门4月份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部门“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这样的任务清单,庆元县党政班子成员每个月都会收到一份。

  为推动责任落实“由虚转实”,该县建立了“两函一书一手册”制度:通过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函,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69个项目,按照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期限的标准格式,每月制定责任清单,由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领;通过发送半年督查问题反馈函,告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建议书,警示考核落后单位的党委(党组)履责尽责;通过发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推动履责全程留痕,追根溯源有图有真相。

  “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责任机制不健全。”2016年,县公安局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全县通报批评。收到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建议书后,该局党组提出“从严抓作风、从严管干部”,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级管理体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今年4月,在全县落实主体责任点评会上,该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满意度为96.9%,较去年底上升了17个百分点。

  不担当者要担责,这在庆元已经成为一项铁律。庆元县汽车运输公司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吴盛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县约谈提醒党员干部48人次,诫勉谈话17人次,对7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追究责任。

  “两函一书一手册,将落实主体责任明晰化和具体化,进一步发挥了督促提醒的作用。”庆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绍刚说。

  据悉,为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落实,今年以来,庆元还出台《庆元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列出问题清单,追责问责划出“红线”,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任务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作出调整等处理。(丽水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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