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纪检人·手记】纪律尺VS师生情

2017-05-09 1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办公室阳光泄了下来,看着案卷上熟悉的名字,一股凉意顿时涌上心头。“怎么可能是他?!”下意识再核实,的的确确是他!案中的审查对象郑某正是我一直敬重的数学老师,时任我县某中学校长。

  郑某是我敬重的数学老师:教学节奏紧凑,环环相扣;板书书写工整,重点突出;问题解答耐心,分析到位……最佩服的还是他超强的把控能力,只要下课铃声一响,他的讲课便完美“谢幕”。就是这样一位思路清晰、善于统筹的好老师,却在遵守纪律规矩上迷失了方向,在纪律的标尺上丢掉了关键的一小寸。

  “我该怎么办?是铁面无私依规执纪,还是顾念旧情大事化小?”从知道自己是审理案件承办人的那一刻起,我便无数次地在心底反问自己。“处理了自己的老师,以后我该怎么面对那些曾经老师和同学,他们又会以怎样的眼光看我?”正当我心里泛起一丝为难之际,耳边回响起了习近平总书记“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那句掷地有声的话,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难免得罪人,我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就必须有这份担当。

  看着桌上的案卷材料,我理了理思绪,脑海浮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调查显示,郑某在作为学校主要领导期间,利用学校小卖部和食堂私设“小金库”,违规套取资金为学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审核案卷材料,制作审理阅卷笔录,汇报案件审理情况……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我都是规规矩矩地按要求执行。

  “郑老师,今天上午请你来一趟县纪委。”犹豫再三,我还是拨通了电话,只是电话那头是低沉的应允。半小时后,郑老师来到办公室,神情忐忑地坐在我的面前,我自己也有些紧张与不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对从严治党认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平时对党纪法规学习不够,才触碰了‘红线’。”郑老师开门见山坦诚自己思想认识上的错误,我按例做好谈话记录。

  “但是有些方面确实无奈,作为校长我这么做也是想给教职工谋点福利,更好地管理好学校,“郑老师表达了他的行为出发点,并为受到纪律处分感到委屈,“这么多年来,我对教育工作的感情是真挚的。现在即便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了,我自己对教育事业的心仍旧未变,从这件事情上来说,我无非是想让辛苦奋战在讲坛上老师能有微薄的补偿,我真的是为了单位、为了集体啊!小夏,你是我的学生,对于我的为人你应该是了解的,希望能对我从宽处理。”面对老师的满怀期望的眼神,我感到莫名的压力。做完审理谈话笔录,老师一把握住我的手:“小夏,你可得帮帮老师啊”。

  送走老师,情与纪的矛盾在内心纠缠的我再次认真学习了相关纪律规定,希望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小金库”案件实质上是追究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责任和直接参与者的直接责任,虽然很多违纪责任人在主观上不是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公共财产的故意,很多时候是为了提高单位集体福利等所谓为“大家”而为之,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本身就承担着主体责任,起着“带头人”作用,上梁不正下梁必歪,更何况私设“小金库”,是“富”了“小家”,“穷”了“大家”。

  几日后的一个下午,我带着处分决定书来到郑老师办公室。 “老师,作为您的学生,我真的不希望处分决定上有您的名字!但只要是党员,尤其是像您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存有违纪行为或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必然会受到党纪处分和问责,希望您能理解并以此为戒。”郑老师红着脸在处分决定见面稿上签上了字。

  走出郑老师的办公室,久久不能平静,也不去想象再见老师会是如何的神情与场景,但愿老师能在这次磕绊中有所悟、有所戒。夕阳的余晖照在胸前党徽上,让我的内心多了一份毅然……(夏丽平 嵊泗县纪委案审室干部)

  (舟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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