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干净干事创新业 丽水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17-09-21 10:2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丽水市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为主题的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以来,全市上下凝神聚力,精心部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上率下,紧紧扭住“牛鼻子”。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丽水市委坚定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将作风建设纳入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点评会、市县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市委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动员部署、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上亲力亲为,在履职尽责上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活动开展以来,市委书记16次对作风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动对标看齐,纷纷把专项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精心谋划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如缙云县部署开展“攻坚破难画句号”专项行动,20个历史遗留难题成功破解16个;景宁县开展畲乡铁军“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创新实干“大赶考”活动,104个单位同台比拼;市教育局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教书育人谱新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等。

  立根固本,教育引导“全覆盖”。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活动全过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把学深悟透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形成以党员干部为“点”、单位部门为“线”、社会群众为“面”的宣传教育氛围,如莲都区开展“首善担当创一流”主题大讨论系列活动,龙泉市、庆元县开设“一把手”作风访谈专栏等;9个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在丽水日报上刊登访谈文章,讲明立场与态度,体现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均签订《进一步改进作风严守底线坚持高线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精准发力,乘势织密“监督网”。坚持以督查传导压力、以督办强化担当,重点推进“一机制三督查”行动。建立“一月一主题”作风督查机制,市县两级畅通网络、电话、微信等作风举报平台,并依托税务发票管理、车辆管理等“大数据”平台,开展精准监督,如市公安局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纪检组织——支部纪检委员“三层两级”监督责任层级管理体系;紧盯重大节日,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动正风肃纪督查,组织检查352次,检查相关单位和场所1859处,发现疑似违规问题232个,处理人员40人;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换届纪律督查,全程对市党代会和“两会”选风选纪、会风会纪,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6起,给予党纪处分68人;围绕重点工作,对扶贫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等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切实强化纪律保障,助推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如云和县落实工作人员勤快跑换取群众免徒劳的举措,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聚焦问题,树起作风“高标杆”。坚持问题导向,以突出问题的解决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围绕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17类具体问题,加大市县政治巡察力度,今年共对57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围绕剿灭劣Ⅴ类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民生改革焦点问题,组织专题电视问政节目6期,公开交办问题32个;围绕基层干部腐败和“四风”问题,今年在全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目前已巡查520村,收集问题线索3152条,立案3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12起。同时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监督已发现突出问题188个,已经督办155个,全力助推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落实。

  寸土不让,高压惩治“零容忍”。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丽水市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五个凡是”的纪律要求,明确对凡是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查实的,一律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顶格处理,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专项活动以来,全市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处理4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占总处理人数的95%,同比上升28.8%;被问责的党组织3个,被问责的领导干部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在公款吃喝问题上查处了青田县温溪镇人大副主席尹某某等人的问题,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上查处了莲都区紫金街道办事处宣传委员雷某某等人的问题,在违规收送礼品问题上查处了龙泉市长运公司总经理徐某某等人的问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上查处了松阳县新兴镇原党委书记游某某、原镇长何某某等人的问题。

  深化成果,健全制度“扎篱笆”。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制定作风新规。如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定性准确、量纪平衡、形成震慑,市本级出台《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移交和严肃问责工作的意见》;为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出台了《关于强化纪律保障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莲都区出台《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明确数量规模、邀请对象、报告备案等要求;龙泉市出台《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推动“三重一大”事项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遂昌县出台《干部轮岗、待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通过“重新启用”,激发15类“为官不为”干部活力;青田县出台《提高执行力十项制度》,构建起“责任清晰、决策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等。(丽水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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