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09:2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通报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太平乡沙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江昌华、原村委会主任江益达、原村监会主任江关月等人因侵占集体资金、违规领取补贴等案件,犹为引人关注。三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共追回相关违纪款10万余元。如此典型的村干部集体违纪案的问题线索来源于三年前的一封信访件。
财务混乱多贪腐,民愤难平常信访
“共产党员江益达,既当村长,又做出纳,伪造村民私章冒领补助款……”2014年,沙河村村民江某将实名举报信递到乡党委和各级纪委,要求审计该村历年账目,严办腐败村官。
举报信主要反映了2003年-2011年期间,原沙河村村长江益达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修路补助款、套取大额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经查,2016年11月,太平乡党委对江益达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但信访人江某对此并不满意,认为沙河村财务混乱,贪污腐败问题涉及多名村干部,必须对村干部进行全面彻底地严查重办,并陆续增加信访内容,列举出40余项“罪状”。
“二审”深挖寻铁证,心理防线得突破
2017年2月,针对这一多年重复信访件,莲都区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启动复查程序。
“该说的我都说过了,乡里也把我处分过了,我没什么要补充的。”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江益达矢口否认,调查陷入困境。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大多与财务账目有关联,我们就从该村财务账目上找突破口。”调查组随即对该村2004年至2013年20余本记账凭证、14本收款收据、9年来的银行账户明细进行逐笔核查。在村集体财务报销凭证中,有一联工程税金收据引起了调查组的警觉,该工程正是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之一。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江益达个人领取了数万元工程补助款,却一直未上交村集体,而税金收据却向村集体报销。调查组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前期收集的证据,攻破了江益达等人的心理防线。
“没想到这些陈年旧账都被你们捣鼓出来了,我承认自己一时糊涂鬼迷心窍,才犯下大错。”在大量财务凭证和10余份谈话笔录的“铁证”面前,江益达等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纪事实。
联手私吞村补助,集体违纪终得惩
原来,2009年至2013年期间,沙河村村庄整治、修公路、电力设施改造等工程项目不断,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江益达看着一拔拔“肥水”,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在村庄整治政策处理时,通过重复支付村民旧房改造拆迁费的方式,侵吞集体资金5400元;在实施公路连接线项目中,侵吞上级补助4万元……在一次次成功蚕食村集体资金后,江益达的贪欲越发膨胀,他与原村支书江昌华联合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在电力设施低压改造政策处理中,他们以虚增村民政策处理费的形式套取资金2000多元,其中部分资金以“误工费”名义私分;在“一事一议”项目中,通过虚开“砂石料、人工费支出”等方式套取补助款16万余元,除用于帐外支付村工程款、做戏等支出78400元外,违规将其中的28000元以“值班费”“电话费”等名义发放给村干部,其中江昌华和江益达各获得6000元,江关月获得2500元。剩余59000元存放在江益达处,直至2013年7月才交回村集体帐户。
2017年5月,莲都区纪委对原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江昌华、原沙河村监会主任江关月分别作出留党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7月,对原沙河村村民主任江益达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全部追回。持续四年的信访积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丽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