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09:4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两年村里头大大小小的事,村干部做得如何,我们村民通过‘红黑榜’就可以心里有数。”宁波市江北区南联村村民刘大伯乐呵呵地跟下到村里来的镇纪委干部聊着家常。“村干部表现好不好,看看红黑榜”是南联村村民们这几年最切身的感受。
针对个别村干部作用发挥不明显、不突出等问题,江北区准确抓住了乡村基层干部怕上黑榜、怕丢面子的普遍心理,在村务公开栏上晒出村干部“红黑榜”。以遵守党纪党规、规范运行小微权力等为基本项目,把治水剿劣、三改一拆、环境美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具体化为带头参与治水剿劣、自觉支持配合治危拆违等“红榜”10条点赞,反之则为“黑榜”10条揭短,实施“每日记录、季度亮榜、年底考评”,形成“表现好不好、看看红黑榜”,让“监督+”持续发力。
为确保“红黑榜”有效运行,江北区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建立了村监会落实监督责任工作记实制度,要求村监会以记“监督日记”的方式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动态收集记录并核实。在此基础上,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室和街道(镇)纪工委(纪委)对79个村监会的履责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指导。“红黑榜”每季度由村监会组织一次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上了黑榜的村干部,由党支部或上一级党组织进行约谈,促其整改。
“红黑榜”的标尺作用,让一些推进重大项目和中心工作不积极、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民说事工作部署开展力度不大的村干部感受到了压力,也找到了改进的支点。
“进进出出的都是乡里乡亲,上了黑榜,都抬不起头来。”慈城镇某村书记称,瞅见自己“榜上有名”,会“噌得冒出一头汗”。
前不久,该村因未在公开栏实时公开厂房租金调整情况,且果园租期到期后,未及时收取租金,该村党支部书记被慈城镇予以通报批评,上了“黑榜”,要求整改落实。随后,该村书记立行立改,对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一深入学习,让规则入脑入心,防止类似问题再出现。
“1月15日,村民李某在村民说事中提到因村内实施的污水工程涉及到家中围墙并且家门进出非常不便,希望村里解决。17日,经现场查看,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李某也对村里解决问题的效果和效率表示满意。”“3月21日,对村里的财务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翻开江北区洪塘街道鞍山村村监会主任的“监督日记”,其履行监督情况一目了然。
“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中心工作推进不到位,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民说事后半篇文章没做好的村干部,在季度评选的时候让他上黑榜,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则实行‘销号管理’。”江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亚芳说,“对上红榜的村干部,则给予点赞,奖励‘红色积分’,还邀请其登台传授经验,让‘红色点赞、黑色亮丑’成为新常态。”
这样的贴身监督也为农村基层干部上了一道“安全锁”。对于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村监会向村干部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起到了保护干部、护航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江北区深化“红黑榜”,拓展延伸到全区3600余名农村党员,推动基层党员作用发挥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变,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实干争先。如今,在江北的新农村建设大潮中,村干部示范带头,利用“民情夜市”、村间田头恳谈会等,带领身边的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城乡品质提升攻坚战已成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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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榜”制度
针对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员不像党员、党员不在组织、党员不重学习、党员不起作用、党员不守规矩”等现象,2015年,江北区在全面落实农村党员干部管理“十条红线”基础上,将遵守党纪党规、规范运行小微权力等内容作为基础项目,把履行党员义务、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心工作、落实“村民说事”制度、遵守村规民约、日常表现等情况全部纳入考评体系,每项赋予一定分值,围绕党内党外事、份内份外事、房前屋后事、家里家外事、村头村尾事等“基层五事”,梳理归纳出红榜、黑榜各10条,用条目式列明上“红榜”“黑榜”的行为规范。表现不好的农村党员干部,会被列入“黑榜”,并受到惩处,倒逼每一名党员干部争先晋位、争当先进、赶超先进。
“红黑榜”按照依事评议、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日记录、季度亮、年底评”,村监会负责日常记录核实,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党员群众的反映,对每一名党员干部逐条逐项对标评议,综合衡量党员干部表现,上墙公布一目了然,还设计了“红榜点赞”“黑榜亮丑”等专属符号,形成了“表现好不好、看看红黑榜”的激励导向。与此同时,对“黑榜”党员干部,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