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开化:配制“三清套餐”建设清廉乡村

2018-09-20 09:1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苦瓜、玉米、丝瓜,加上辣椒炒白腊肉,全是自家的菜。”临近中午饭点,开化县何田乡高升村村民郑琴苏拿出了刚烧好的菜,招呼着在村里开展组团联村的干部们。一人一瓢,15元一份,自己付自己的,这是开化县针对干部下乡联村开展工作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赶回所造成的吃饭不便等问题,专门制定并实施的“廉政灶”制度。

  “廉政灶”工作餐

  今年以来,开化县围绕乡村振兴,聚焦最优基层治理,配制清廉套餐,实施清风行动,开展清权立制,推进清廉教育,着力打造清朗乡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农村扎根,厚植党的执政之基和群众基础。

  清风行动,查纠群众身边“微腐败”

  “您是哪一年入的低保啊?”“2014年村里给办的。”“低保金每个月都有打到卡上吗?”“有的,我都要到信用社去看的。”一问一答间,工作人员就对农户低保情况进行了核对,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了解核实。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中村乡向村民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开化县纪委联合农办、民政、残联等单位成立扶贫领域季度专项督查组,每季度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对比数据等形式,共抽查扶贫项目55个,发现问题108个,问责处理9人。

  同时,围绕退出一批、问责一批、查办一批违规违纪村(社)干部的要求,开化县组织开展了重点村(社)专项巡察工作。通过对13个重点村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13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问责15人次,其中停职2人,批评教育谈话2人,提醒教育谈话6人,立案调查5人。

  清权立制,规范运行农村“微权力”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规范运行农村“微权力”的关键。近年来,开化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村级财务管理“十个严禁”;修订了出台《开化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的具体办法;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廉政灶”制度的通知》,有效减轻基层负担;深化了五岗五步法,破解村务监督难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规范了“三议三公示”制度,对投资50万元以下、不属于中央和省级专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定了“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决议”的程序,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不仅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更要维护好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化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建立百姓信任、民众监督的制度构架,把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是加快建设清廉乡村的重要环节。

  清正教育,培育向善向上“清风气”

  在开化县池淮镇潭头村村口大道上,71米长的廉政文化长廊不时吸引村民驻足观看,一幅幅图文并茂的廉政警句、名言典故、家规家训等,既让人赏心悦目,又给人以温馨的警示。提起村里的廉政文化长廊,潭头村老党员曾召新竖起大拇指说:“连不少外地游客到村里游玩,都会边走边看,这里成了我们村的一道特色景观。”

  开化县潭头村廉政文化长廊

  据悉,为进一步丰富农村廉元素、浓厚廉氛围、树立廉风尚,开化县实施了“十个基地亮廉、百家礼堂进廉、千个支部倡廉、万名党员学廉”的廉政文化“十百千万”工程,多层次开展清廉文化的创建活动;精选7个各具特色的清廉文化基地,组成清廉线路,推出《清廉导图》,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聚合作用;评选“清廉家庭”,组织家庭助廉活动,推行“家规家训”挂牌上墙,深化家庭道德建设;培育“清廉村风”,举办“清风杯”廉政书画比赛、开展“小手拉大手”、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传播清风好故事,弘扬社会新风尚。

  开化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化县力争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厚植清廉乡村文化土壤,着力构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乡风民风更加清朗向上,村风家风更加清醇向善的生动局面。(衢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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