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巡察一线】“火眼金睛”发现5年前挪用资金问题

2018-11-21 08:5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5年前,这一支一出两笔资金数额完全相同,难道只是巧合?”“押金收取也不符合报账程序。”“这10万元村集体资金在3月20日到4月13日之间的使用情况到底如何?”

  在永康市委开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巡察中,巡察组在查阅花街镇东陈村账务凭证时,两笔数额相同的票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2013年3月20日,“安装自来水”支出取现10万元;同年4月13日,存入“做路承包押金”10万元,两笔资金在短时间内以不同名目出现。巡察人员心生疑问,账目是否系人为伪造,背后是否存在挪用资金后虚假入账的问题?

  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市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经过初核发现,这两笔资金经手人均是东陈村出纳吴跃进。同时,他还在村党支部书记吴顺利的私人加工厂里打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一般”。

  “出纳应该对钱款的去向有所了解。”调查人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先找吴跃进开展谈话核实。

  “我不知道,我又没拿钱!”当调查人员问起此事,吴跃进却一问三不知。

  “据我们了解,你们村在2013年根本没有收取过道路工程承包押金,为何你却以虚假名目入账?”突如其来的质问让吴跃进有些措手不及,没多久他就交代了2013年将10万元村级集集体资金取现后交由村党支部书记吴顺利使用的事实。

  原来,2013年3月,东陈村党支部书记吴顺利有一笔银行贷款要办理转贷,就让吴跃进从村经济合作社账户中支取10万元现金用于其还银行贷款。之后,吴顺利成功办理了转贷业务,再从其个人账户取现10万元,于2013年4月13日交由吴跃进,并以“做路承包押金”的名义存回村经济合作社账户。

  通过查询吴顺利的银行流水记录,果不其然,发现吴顺利的银行账户在2013年3月20日当天存入10万元,4月12日又取现10万元,存取款的时间和自来水的项目资金取存的时间高度吻合!而且根据当地银行反馈,吴顺利确实在当月办理了银行转贷业务!

  证据充分,调查组马上对吴顺利进行立案调查。面对组织调查,吴顺利佯装糊涂,并声称自己并不知道吴跃进取现10万元的来龙去脉。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每一个细微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你以为你可以逃过数据的眼睛吗?”调查人员的提醒动摇了吴顺利的心理防线,他如同竹筒倒豆,开始一五一十交代问题。

  “这些年,我在村里拼命干,总想着要把村里的基础建设搞起来,让老百姓有个好的居住环境。村里开始慢慢变漂亮了,可是我自己的加工厂生意却越来越不景气,资金周转也出现了重重困难。2013年我手头有笔贷款要到期额,就想起和吴跃进商量,让他帮我暂时“借用”一下村级资金救急。我以为只要及时归还资金不被上级发现,是不存在任何风险的。后来我将这10万元集体资金用于存积数和还贷款,并嘱咐吴跃进一定要管住嘴巴,切不可泄露秘密。”

  2018年5月30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决吴顺利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判决吴跃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2018年6月,吴顺利、吴跃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我俩一心以为这个事情已过去多年,再也不会有人发现了,没想到精心伪造的账目也还是没能逃过你们的火眼金睛!哎!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谈及自己的行为,吴跃进懊悔不已。

  吴顺利和吴跃进,自以为在“天衣无缝”的合作之下,5年前他们挪用资金的事情能瞒天过海。谁曾想基层巡察绝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让伪造的票据“开口说真话”,尘封的真相也得以水落石出!(金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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