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温州:党纪法规“全城巡展”助推“清廉温州”建设

2018-12-27 10: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党纪法规展板展览活动,进一步推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宪履职、廉洁用权,加快推进“法治温州”“清廉温州”建设。

  据介绍,此次展板主要分为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个部分共36块展板,除了展出法律、条例的重点解读、条文摘要外,还公布了温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市本级展览活动在市行政管理中心举行,为期共5天,全天共4个批次,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介绍、解读。市直属各单位由领导班子带队观看展出,巡展首日已有8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市本级展览结束后,将在11个县(市、区)巡展。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2.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陈敬阳为了职务调整、提拔,向经开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方豪陆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这一组组数据、一串串案例,让人深受震撼,对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财经口重点岗位的干部起到了有益的借鉴和警示作用。”温州市财政局一名干部说。

  “行贿、受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行贿、受贿一起查,如陈敬阳的案例让我感受到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越来越深入了。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好‘底线’、不碰‘红线’、不越‘边线’。”参观完巡展,温州市委农办的一位中层干部无比感慨地说。

  除了法律法规巡展外,2018年以来,温州市纪委市监委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廉政宣传教育,融“鲜活”于“严谨”,努力激活“一池春水”。如将传统模式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让严肃的宣传教育“情深意切”。组织全市干部、公职人员解读研讨、谈心得体会、参与集中培训等,推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廉洁用权。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廉,及时发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汇编《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情况,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一个严肃的课题,但‘严谨’不等于‘呆板’。要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感染力、吸引力,促使党员干部明礼知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助推清廉浙江建设。”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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