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1 14:5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8年,绍兴市纪委监委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原理,紧盯基层公权力监督的短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规范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并举,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引领和带动绍兴全市基层社会全面共建清廉。
绍兴市坚决贯彻上级要求,紧扣工作目标和步骤,有条不紊推进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118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已全部设立。图为新昌县澄潭镇监察办干部悬挂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职责公示牌。
2018年7月起,绍兴市在部分镇街率先启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图为诸暨市枫桥镇监察办干部通过“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分析研判各村纪检信访情况及趋势。
在试点基础上,绍兴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面上部署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图为参会人员实地考察学习试点乡镇规范化建设情况。
2018年11月,绍兴市纪委市监委举办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各区、县(市)纪委监委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142人参加培训。图为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现场。
为了迎接监察办这个“新生事物”,柯桥区纪委监委把17个镇(街、开发区)划分为2个监督网片,开展区镇联动、镇镇联动、镇组联动,实现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补。作为“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探索,“片区协作”让监督的“探头”更聚焦。图为柯桥区纪委监委第一片区第三协调小组开展交叉正风肃纪行动。
上虞区纪委监委则通过实行“四个全覆盖”一体化联动,使监察办在工作过程中“组织有保证、履职有清单、力量有统筹、上级有支撑”。图为上虞区崧厦镇监察办聘请专业人士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督查。
诸暨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行农村基层作风交叉巡察,并首创督导组和指导团“双护航”模式,破解基层常规巡察易受人情因素干扰难题,极大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图为督导组同志在街亭镇茅塘山村开展被巡察村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嵊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实施《嵊州市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聚焦农村集体“三资”这一重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图为嵊州市三江街道桥里村村两委干部学习“二十八条”。
新昌县纪委监委坚持开展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进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围绕扶贫领域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群众反响等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图为2018年9月,新昌县东茗乡监察办干部走村入户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绍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