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11:3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3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第一季度廉情通报会,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一行向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双全等同志通报了第一季度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举报情况、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通报会沟通情况、直面问题、交换意见,得到王双全同志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厅党委会上传达通报会主要精神,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督促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在省公安厅党委的支持下,廉情通报将制度化、常态化,成为派驻监督的有效载体,有助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情通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廉情通报方式。厅党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廉情交流互通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厅党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及相关负责同志。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交流互通工作还可采取提交建议书或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等方式开展。
厅党委通报内容。厅党委向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清廉公安建设、“三重一大”事项、日常重点工作、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违纪违法等情况,以及机关纪委工作、巡察工作、对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等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内容。驻厅纪检监察组向厅党委通报中纪委省纪委重要会议、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等情况,以及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工作、涉及机关及系统的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处置、违纪违法、廉政意见、廉情分析、问责建议、对厅党委的建议等情况。(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