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海宁:多措并举让基层监察力量“强起来”

2019-04-25 09: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如何真正实现监察全覆盖,怎样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对此,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基层监察组织的作用,让监察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清廉监察哨:监察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不久前,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兴福村村民张建根有了一个新“头衔”——“清廉监察哨”。“村干部有没有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涉农惠农资金有没有到位、党员干部有没有违法“八项规定”的情形……”,“紧盯”村干部的一言一行,及时发现履职不当等情形,都是张建根日常工作职责。与张建根拥有同样“清廉监察哨”身份的,在长安镇(高新区)目前共有83名。同时,以村级网格为单位,该镇村村都有“清廉监察哨”,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清廉监察哨”聘书发放仪式现场

     长安镇(高新区)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俞飞英介绍说,2018年10月,该镇开始试点“清廉监察哨”制度,其初衷是解决当前基层监察力量的不足、监督触角难以延伸到村级、组级等难题。现在监督员人手一本监督工作手册,并要求每2个月向镇(区)纪委(监察办)报告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收集上报20余个问题线索,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做到了抓早抓小。大协作机制:让基层监察力量倍增“像不久前陆国仙这一案件,从讯问、调取等监察措施的运用,到案卷材料的规范制作等,多亏了‘三室’同志的全力协助。”马桥街道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钱亚萍表示。当前,由于人员力量分散、法律专业能力不足等原因,让不少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显的力不从心。如何解决这一困难?该市纪委监委于2018年初,创新推行了纪检监察大协作工作机制,将市纪委监委5个纪检监察室、12个镇(街道)和1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5个协作区,打破固有建制,变原来的“各自为战”为“抱团作战”。

  海宁市下发的《海宁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协作办法(试行)》

     文件大协作机制为基层监察力量注入了强劲动力,推动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据统计,2018年,海宁市各镇(街道)自办党纪政务处分案件19件,同比上升72.7%,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9件,同比上升50%。监察建议书闭环管理:确保建议件件有“回音”近日,海宁市国土资源硖石中心所对设施农用地申请备案审批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推动这次“流程再造”的是硖石街道监察办的一份监察建议书。原来,2018年12月该街道监察办接到投诉举报,用地人姚某在设施农用地申请备案中,其提供申请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为虚假合同。为此,街道监察办向该单位提出4条监察建议。硖石街道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莫贾琴说,监察建议书中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还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1个月内反馈建议办理情况,未能按时办结的,每月向纪委(监察办)汇报进展情况,以此确保监察建议件件落地。

  监察建议书“闭环管理”模式介绍

     自2018年7月以来,该监察办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目前全部已按要求办结反馈,办理落实率达100%。(嘉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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