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09:4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坚持围绕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早谋划,主动作为,采取扎实有效举措,助力省直单位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提早谋划,统筹安排。2月25日,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召开了2019年省直单位纪检工作会议,会议系统部署了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就做好审理的“后半篇”文章作出谋划,提出“对审理的案件进行系统分析,通过案例汇编、重要节点集中通报、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推进省直单位的廉政警示教育。”并把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列入了纪检监察工委年度重点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室。
认真筹备,做细做实。3月份以来,纪检监察工委认真筹
备省直单位警示教育大会,起草《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在全面梳理2016年至2018年审理审批的近百件省直单位处级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基础上,挑选了3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也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他违法案件,以及因贪污受贿、醉驾等被判处刑罚的案件。每个案例均由案例情形、处理情况、法条链接3部分组成,《案例汇编》还将3名违纪违法人员的检讨忏悔书作为附件,以增强教育效果。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委部署“警示教育月”活动和5月6日省纪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后,纪检监察工委因势而动,迅速行动,于5月13日下午,与省直机关工委召集110家党组织关系在工委的省直机关、中央驻浙机关和省部署事业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联合召开了省直单位警示教育布置会,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通报剖析近三年来省直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对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布置。会议要求,要高标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效果导向,突出警示教育活动实效;要建立常态机制,突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会上,纪检监察工委向党组织关系隶属工委的110家省直单位发放《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近7000册,全面覆盖6267个党组织,并要求省直单位各级党组织用好这本案例汇编,把它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下一步,纪检监察工委还将继续协助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并在今后不断巩固深化、形成常态长效。(吴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