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10:1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前段时间,龙游县纪委监委在该县石佛乡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通报会,会上通报了该乡人大主席张小花被诬告情况,为其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原来,早在张小花在模环乡担任党委副书记期间,经常下村接访主动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今年4月,袁某某、吴某举报其充当腐败势力的“保护伞”,袒护、包庇村两委干部骗取国家拆违补助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并通过不实信访举报澄清通报会的形式,对信访予以澄清反馈。
“不实信访举报澄清通报会犹如一剂强心针,再次点燃了我的斗志,有了组织这个坚强的后盾,我将一如既往秉持公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张小花说。
针对干部受到错告、诬告或不实举报等现象,市纪委监委构建“鼓励实名、澄清正名、严查诬告”的全链条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积极用好“澄清正名”激励手段,出台《衢州市失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认定信访举报为不实反映后,坚持因案施策,及时答复澄清。
同时,还通过分类处置、双向承诺、奖惩并举等措施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的真实性、可查性。对诬告严格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有效防范、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今年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理实名举报696件次,实名举报占比46.9%,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澄清失实举报152件,涉及党员干部157人、单位4个;查处恶意举报3起。
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去年8月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三项机制,消除干部思想顾虑,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澄清正名,为干事者撑腰,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则旨在让有错干部成“有为干部”。
2014年,因开化县村头镇富林村一村民上坟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作为分管镇森林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段修喜被免去相关领导职务,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那段时间,领导好几次找我谈心谈话,鼓励我放下包袱,好好干事,继续发扬争先创优的精神。”回想几年前的低谷,段修喜对组织的关心心存感激。
在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段修喜积极作为,成为一名“有为干部”。开化县委组织部通过日常了解、年度考核等方式对段修喜进行多维测评,经过慎重考虑,县委决定重新对段修喜进行提拔任用。今年1月,段修喜被提拔为开化县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管委会副主任。
衢州对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扫清处分期满后的任用障碍,由纪委协同组织部门打造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重新任用或提拔任职的复出通道,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对不担当、无业绩的受处分干部,则严格落实干部召回制度,由纪委建议组织部门召回管理、回炉培训。据了解,仅市本级就有22位在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在党组织的教育帮扶下,重新激发了干事热情,其中3名在处分影响期后被提拔使用。
与此同时,衢州还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明确容错纠错“尺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辛苦不心苦,流汗不流泪,压力不压抑,干事不出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蔡旭昶说,“党员干部只要是一心为公、敢抓敢管、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就是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支柱和后盾。”(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