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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常态化制度化 让警示教育不停步

2019-09-12 11:0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五月,杭州市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组织53220名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召开1945场警示教育专题会,11.8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38413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清廉杭州法纪宣讲团赴基层开展了399场警示教育集中宣讲……

  如何巩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答案是把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下去。

  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全市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构建,持续深化清廉杭州建设,近日,杭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市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八项举措。

  将警示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警示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按照省委“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召开”的要求,把警示教育纳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深入开展剖析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警示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警示教育成果,强化主题教育效果。

  定期组织警示教育活动。确定每年5月为“杭州市警示教育月”,围绕主题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集中为期一个月的时间,认真抓好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利用本地区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浓厚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融入党组织生活和干部培训学习。将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将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将警示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新任职或新提任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推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赴省市法纪教育基地常规化开展警示教育。

  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做到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力求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强化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用好本地本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资源,及时摄制警示教育片或编印案例汇编,加强剖析研判,推动针对性查补漏洞、建章立制。

  充分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专门警示教育课程,发挥干部学习新干线和党员干部电教平台、省市法纪教育基地等教育阵地作用,面向全市公职人员提供丰富的警示教育资源,落实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优化调整全市纪检监察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警示教育资源,通过开设“以案说责”“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类专栏,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刊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推动共享警示教育资源,提升警示震慑效果。

  充分发挥清廉杭州法纪宣讲团作用。发挥好清廉杭州法纪宣讲团品牌效应,突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

  拓展清廉文化资源警示教育功能。充分发挥清廉文化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清廉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警示教育内容,植入警示教育文化元素,依托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和各类廉政教育阵地,把富于警示教育意义的清廉文化送到干部群众身边。

  加强对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由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牵头,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强化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防止警示教育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

(杭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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