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接待公函岂能“自说自话”

2019-09-25 16:5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几个下属卫生院之间接待次数这么多,接待事由怎么都是‘工作交流、业务交流’几个字简略带过?”

  “公务接待事由都要求详细写清楚,写得这么简单,存在疑点,应该再查查。”

  去年底,岱山县委巡察组进驻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在核查财务账目过程中,发现该局下属卫生院之间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多次接待,且接待事由写得潦草简略,并未体现实质接待内容。

  巡察组马上就该局下属其中一家卫生院开展了调查。初步询问下,岱山县衢山镇中心卫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时间久远,不清楚情况,事情并未得到合理解释。

  于是,巡察组另辟蹊径,到提供公函的乡镇卫生院查找线索,发现发生接待的日期并未产生相关差旅费支出。“为什么这几天你们明明发了公函,去了外岛出差,却没有相应差旅费的报销清单?”“呃,当时可能一点点差旅费就不问单位报销了。”其中一个院长语焉不详地表示。出岛来回一趟差旅费动辄上百,报销手续并不复杂,能报的不报,这里面是否有猫腻?

  随后,巡察组组织力量展开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账目资料、向相关人员谈话了解,一起利用虚假公函进行公款吃喝的线索浮出水面,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实。

  “无函不接待、不报销”,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作了明确规定。然而,该案涉事人却对这一规定置若罔闻。“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为老同事请吃饭很正常,为了报销方便叫对方单位出个公函,又不是装进自己口袋,现在想来确实不应该……”时任岱山县东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的倪某芳在检讨书上如是说。

  经查,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岱山县衢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姚某军、时任党支部书记王某智,时任长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某,时任东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倪某芳通过虚列公务接待清单,向其他乡镇卫生院索要公务接待公函的方式,先后多次违规报销餐费11000余元。

  “要报销餐费就一定要外岛乡镇发公函过来,所以我联系了兄弟单位发送虚假公函,再虚列一张公务接待清单,营造两个卫生院发生过公务往来的假象。”在调查中,倪某芳坦言,“有时候是让对方单位直接把敲好章的空白公函拿过来,自己填写内容。”

  自己报,自己批,虚假公函和空白公函的滥用让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形同虚设,多笔违规餐费就这样被“合理化”了。2019年5月,岱山县纪委监委给予上述4人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案件发生后,岱山县纪委监委向县卫生健康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该局进一步查漏补缺,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发挥系统内部审计核查作用,严把经费管理关。据统计,1-8月该局下属各基层卫生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0.6%。(舟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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