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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回访检查激活巡察整改一盘棋

2019-10-29 10:3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诸暨市山下湖镇党委副书记蔡鲁晟来到诸暨市委巡察办,报告该镇赐绯庙村有关村干部违规报销个人体检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警告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立案审查4人,违规报销的体检费用待结案后统一退回……

  今年8月,诸暨市委巡察办组织人员兵分5路,对15个乡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情况拉网式回访检查。在对山下湖镇回访时,检查组发现该镇对巡察发现的赐绯庙村村干部和计生联络员违规报销体检费用问题整改不到位。随后,诸暨市委巡察办向该镇党委发出整改建议书。

  “前期的整改作风不够扎实,回访检查紧盯问题,确实很有压力。”蔡鲁晟表示,“抓紧整改,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及时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

回访检查小组实地踏勘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巡察整改情况拉网式回访检查只是诸暨市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围绕提升巡察监督实效,诸暨市坚持结果导向,重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在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监督体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

  “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模式,在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集体反馈前增加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个人反馈环节,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和‘一把手’的整改责任。”诸暨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傅鲁刚介绍,反馈方式也更加严谨规范,要求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三方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备忘录》上签字背书,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要求。

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三方在巡察反馈意见上签字

  为防止整改打折扣、搞变通,诸暨市重点强化对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督查,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书面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赋予职能部门有关问题整改审核权,要求严格按照“五见”标准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重抓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实行检查结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双汇报制度,自上而下推动巡察整改落地。

  不仅如此,诸暨市还配套出台《巡察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整改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形进行约谈、追责,以制度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同时,探索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市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质量日常管理年度评估,以考核评估倒逼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

  “制定《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既抓具体问题整改,又发挥巡察监督治本作用。”诸暨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徐剑森介绍说,十六届市委巡察共梳理基层党建、工程管理、依法行政等10方面42个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共性问题函告单20份,推动完善工作制度86项。

  据悉,今年以来,诸暨市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333件,落实整改328件,移交问题线索6个,处理人员383人次,开除党籍1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绍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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