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14:2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去年底,我委就查办黄伟一案,向你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指出你单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监管机制不完善、部分决策存在随意性等问题,现请你单位说明整改建制情况。”日前,宁波市镇海区纪委监委就原镇海区新城管委会招商科科长黄伟受贿一案,开展了整改“回头看”,督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去年8月,黄伟案件查办结束后,镇海区纪委监委立即向案发单位镇海新城管委会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迅速整改。
“《监察建议书》所指出的问题非常具体,切中了管委会在管党治党和日常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对我们来说,不仅是当头一棒,让我们警醒起来,而且更是治本之策,让我们清楚短板在哪里。”新城管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爱民表示。
招商引资是新城管委会的重要职能。2015年底,新城管委会东威大厦启动招商工作,仅2016年、2017年就有28幢楼宇进行招商,建筑面积达52万余平方米。作为新城楼宇招商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人,黄伟利用监管制度的漏洞,一面帮助管理对象承接业务,一面给予优惠的招商政策,帮助管理对象的项目运营轻松过审,获得奖励补贴。
“黄伟就是利用了楼宇招商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机制漏洞,从中以权谋私,进行权力寻租。”镇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问题就是导向。针对《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镇海新城管委会立即启动廉政风险排查,全方位排查招商引资管理、工程建设、楼宇招商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使用和内部审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并对2016年至2018年间签订的所有合同进行专项审查,避免挂一漏万。在此基础上,该管委会还修订完善了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管理、财物管理等制度30余项,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规范制度、加强审查后,有效控制了成本和风险,项目成本核减率达到20%以上,节约各类成本600余万元,极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大幅降低了廉政风险。”镇海新城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镇海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整改”,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即着力查找发案单位在“两个责任”履行、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运行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及薄弱环节,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限期整改,推动相关系统、行业、领域引以为戒,力促标本兼治。
“坚持‘一案一整改’,既是对发案单位的一次专项体检、精准监督,更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手段。”镇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余维勤表示。(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