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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绍兴:公布第一批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工作成果

2019-11-27 10:5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家市直部门单位,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此前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工作的第一批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一、市发改委

  推进农村用电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今年投入农网建设改造资金达7.8亿元,升级优化412个配网项目,共建成487个“精品台区”、13条“精品台区带”。大力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全市农网总保安装覆盖率已达100%,投运率达99.60%,绝缘化率达95.31%,联络率已达97.28%,且高于全省目标水平。深入农网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182处隐患均实现闭环整改,进一步降低线路跳闸、漏电等风险。全面推广移动作业智能APP应用,压缩低压用户报装时间至1.92天。

  二、市生态环境局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不到位、“三服务”工作不精准问题,绍兴城市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今年我市臭氧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0.6%,达到历史最好水平。7个国家“水十条”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Ⅰ-Ⅲ类水比例为100%;24个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128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为97.7%;交接断面考核保持优秀;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市水利局

  开展河道、湖泊“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罚各类违法案件51起,罚没91万余元,拆除各类涉水违建13.6万平方米,基本完成33条372公里“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整改重点河湖“清四乱”问题204个,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批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开展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行动,全市已投资5.3亿元,完成201处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17.3万人,其中5.11万人获得城市管网延伸的红利,156个单村供水工程已完成改造提升。完成新增和改造供水管网1507公里,新增净水和消毒设备223处,逐步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

  四、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扶贫对象(低收入农户)精准认定专项整治,通过排查认定,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其他经济困难户”共2412户、3208人新增为低收入农户,退出不再符合条件的4468户、8984人。同时,全市正式启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五、市卫生健康委

  深化医疗服务行为整治提升工程,共立案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90起,罚款39.65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1至10月,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今年以来,78668人次使用医后付,7000多名医生在线累计回复问诊6952条,提供自助续方3559人次,高峰期现场排队平均时间缩短至3分钟。

  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率达46.29%,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其中6家单位达到推荐标准。

  全面开展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行动,重点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嗜血细胞综合征、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主要病种纳入救治管理体系,确定7家医院为我市儿童血液病诊治定点医院和儿童恶性肿瘤诊疗协作网定点医院,组建由10名专家组成的市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提供诊疗支持。

  六、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保健品市场乱象问题整治行动,共检查市场主体4254家次,查办案件175起,罚没款214.26万元。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累计开展“五进”宣传133次,发放宣传资料1.3余万份,惠及12855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对保健品理性消费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

  深入开展“防风险消隐患保食安”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对流通领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整治,组织专项检查241次,检查市场、商超等食品经营单位2882家次,整改35家。抽检海蜇、粉丝粉条、面制品等食品347批次,发现不合格41批次,立案41起,其中移送公安5起。加大冷藏冷冻食品问题整治力度,共开展专项检查276次,检查食品冷库经营者、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1460家次,整改56家。抽检冷藏冷冻食品190批次,发现不合格7批次,立案7起。开展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治,共抽查入网餐饮3459家,抽检食品462批次,合格率99.8%,约谈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9家、立案查处46起、培训从业人员980人。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共检查265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426家次,责令整改87家。抽检312批次,立案22起。

  七、市医保局

  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惠及全市264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政策实施以来,慢性病人门诊结算已达41.87万人次,已为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报销1088.71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实现了资助全覆盖。截止10月底,全市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93089人,实行医疗救助74449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580.52万元。

  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欺诈骗保问题整治,共检查、稽核两定机构6117家,实地检查、稽核920家,处理261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14家、暂停医保服务12家,拒付、追回违规金额896.38万元;在医保待遇提高的前提下,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出同比分别下降6.67%、4.24%,相当于节约统筹基金31465万元。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梳理,持续督查跟进,集中攻坚克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绍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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