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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编发《收集指引》 提升实战能力

2020-03-06 12:2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主观证据方面,要注意从被审查人陈述中收集动机、目的,与相关人员的关系,是否有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故意等……”走进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组员黄海平正埋头于资料中,口中念念有词。当被问及在做什么时,他抬头答道,明天下午组里有个谈话,在看“指引”、练“内功”。“‘宝典’在手,办案不愁!”

  原来,根据前期信访举报查证,由该组归口监督的某驻在单位有党员存在涉嫌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需要实施谈话。为确保谈话质量,黄海平认真做足“功课”,在充分熟悉已有证据材料同时,对照市纪委市监委日前下发的《常见违纪行为证据材料收集指引》再学习再消化,确保各谈话信息收集要点盘通弄懂、了然于胸。

《常见违纪行为证据材料收集指引》课件

  被黄海平视为宝典的《证据材料收集指引》,是诸暨市纪委市监委为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选取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7大类基层常见违纪行为,针对乡镇纪委监察办、派驻机构实务操作中证据收集分析等“问题集中区域”,专门梳理归纳各自取证范围与要点的一本工具书。具体包括主体身份认定方面8项证据,主客观两方面包括言词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49项证据收集要点。

  “基层情况复杂、办案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办案证据收集不够严密完整情况一定程度存在。”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到,“组织编写时秉持易学易懂易查询原则,力求以清单式罗列不同案件所必需的证据材料,既为各乡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提供一个通用范围,又不断增强大家的证据意识、规范意识。”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研讨《指引》

  《证据材料收集指引》一经下发,就受到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欢迎,分门别类对照学、集体研讨深入学、结合案例精细学……一股学习研讨热潮随即掀起。“以前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总会因为证据收集方面问题,来回跑业务科室沟通、补充,现在有了这本指引,犹如贴身配备了‘业务指导员’。”店口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侯海英表示,有了指引,跑腿少了,效率高了,证据收集也更规范了。而对璜山镇纪委委员马嘉佳这样刚接触纪检监察业务的新手来说,对照《证据材料收集指引》,按图索骥,一定程度弥补了经验方面的欠缺和不足。同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江宏也认为“指引规范性强,是取证‘指挥棒’、实战‘教科书’。”

  据悉,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本着“规范化管理、高质效办案”原则,在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创新,制定《案件审理质量考评细则》,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互评,汇编《实务案例评析》,出台《常见违纪行为证据材料收集指引》……一系列措施有力增强了队伍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普遍提升了基层办案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每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检验,质效并举是关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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