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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创新考核模式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2020-06-25 14:2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综合考评主要由‘3+2’考评内容组成,‘3’是日常履职、专项履职、集中评议,实行百分制评分;‘2’是加分项与其他事项……”近日,湖州市纪委市监委创新考核模式,制定出台派驻(出)机构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派驻机构改革后,如何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把监督延伸到各个部门,打通了‘最后一公里’,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就在眼前,纪委就在身边’是我们一直努力探索的课题。”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考核模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定性与定量、共性与个性、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用好履职考核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杠杆作用,让派驻监督“探头”在深化改革中越拭越亮。

  工作从哪里入手?有什么抓手?市纪委市监委全面梳理派驻(出)机构年度履职重点、具体内容和要求,突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沟通协调、信息宣传和调研、内部管理等六方面内容,清单式列出42项考核细则。“考核内容的明晰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市委直属机关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将《考核办法》形象地比作“指挥棒”,《考核办法》下发后,该组迅速对所有考核细则进行了逐条逐项解读,制定任务分解清单,明晰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厘清全年工作重点,提升工作的前瞻性。

  为了鼓励工作创新,《考评办法》结合各派驻(出)机构驻在单位工作特点,创新设置了2项专项履职项目,即“个性化指标”,鼓励和引导其在日常工作中增强主动性与创造性。对“12345”政府阳光热线群众投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一项“个性化指标”,据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2月以来,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涉及市级部门的不满意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专项督查,共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成1291件不满意件督查工作,经督查后帮助解决群众诉求1137件。

  不仅如此,湖州还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派驻(出)机构在日常履职中存在的工作短板和弱项,点对点设置案件查办、工作创新、力量贡献、信息宣传等4个加分项目,引导和推动派驻(出)机构做强“加分项”,鼓励其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和查办案件,进一步推动彰显“探头”质效。

  考核如何细化、考核结果怎样运用?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案: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逐项赋分推动指标量化,坚持考用结合,对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派驻(出)机构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模式的创新无疑将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充电蓄能。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干、以考促效,把综合考评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派驻监督在深化改革中高质量发展。(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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