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8 20:5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因其曾醉酒驾驶受过党内警告处分且未过处分期,建议此人不宜使用……”近日,岱山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县75名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并将不宜使用的廉政审查意见反馈给组织部门。
“我们着重从干部的政治、作风、廉洁等方面入手,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防‘带病提拔’。”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岱山县纪委县监委依据监督执纪问责中掌握的党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等建议。
“此批需要晋升职级的干部共计250个,经初步审核,共有4名干部存在一定问题……”“马上调取这4名干部的相关廉政档案,并联合干部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等部门,协同召开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会商会议进行研判。”
在对近段时间正在进行的全县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中,岱山县纪委县监委“严”字当头,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廉政档案、巡视巡察、考核考察等方面信息,对拟职级晋升的250名干部廉政审核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后经常委会集体研究,对2名拟立案的同志提出暂缓晋升的意见,对2名尚在线索初核阶段的同志暂缓提出党风廉政意见。
为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确保回复意见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岱山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通过对廉政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为党导干部精准“画像”,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我们严把线索排查关、廉政审查关,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该负责人说。
据悉,仅7月份,岱山县纪委县监委就对326名拟职级晋升、拟表彰、拟为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4名考察人选提出暂缓晋升的建议,其中1人被立案查处;对1名考察候选人提出不宜使用的建议。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