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风险提示单帮助干部避“雷区”

2020-08-20 06:1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休假期间,请你牢记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严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近日,长兴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吴安平在办理休假手续后,收到了干部室发出的风险提醒单,详细罗列了在休假期间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风险。

  “风险提醒单制度,是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出的一项创新之举,目的是为了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早避开‘雷区’。”据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主任魏荣军介绍,风险提醒单制度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贯通,在收到纪检监察干部报告的休假、疗休养、操办红白喜事、购买房产等事项报告后,干部室都会根据不同行为的风险点给出有针对性的提醒单。

  除了针对“八小时外”有关事项进行提醒,县纪委县监委还对外调出差、参与培训、借调挂职等不在单位的“八小时内”有关事项,也一一梳理了风险点进行提示。

  “培训期间,不得借机到附近景区游玩……”即将到外地出差的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任震州,虽然对相关规定已经十分熟悉,但他认为,这样的风险提示还是十分有必要:“执纪者必先守纪。平时在讨论案情时大家都头头是道,可是自己在出差、培训时,也很容易出现疏忽,这样的提醒真正让我们绷紧了弦。”

  而对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振华而言,提醒单制度让他切实感受到了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风险提示虽然是由干部室发出的,但‘前道’实际上在我们各个室、各个派驻机构的负责人身上。”徐振华口中的“前道”是指干部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一般而言,纪检监察干部都会主动报告有关事项,但如果等到报告后再去提醒,相关事项可能已经发生,就起不到“预防针”的效果。因此,风险提示单制度要求,各室、各派驻机构负责人负责收集干部日常动态和风险信息,发现相关情况的,及时报告、及时提醒。

  “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这句话同样适用纪检监察系统。当前,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的监督制约机制已经比较完备,如何管好‘八小时外’、管住不在眼皮子底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力。风险提示单制度实现了‘抓早抓小’的关口前移,我们将继续探索,把对内的监督网格越织越密。”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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