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07: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按纪检监察组在廉政约谈通知书上提出的要求,我们科室今年主动开展关于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方面的全面排查,主动发现对象40余名,困境儿童保障对象也由120名增加到166名……”这是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负责人在接受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定向约谈后反馈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普陀区纪委区监委探索实施“靶向式”定向约谈、“闹钟式”定时提醒、“跟进式”参会提醒等方式,有效提高廉政提醒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督促被监督单位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咬耳扯袖”常态化。
定准重点岗位开展“靶向式”约谈
普陀区民政局养老福利科、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农业农村局运行管理科等涉及民生实事的重点岗位被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列入“必谈科室”,普陀区经信局工业发展科、区交通运输局工程科、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则被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列入“必谈科室”。
针对“必谈科室”,纪检监察组通过提前发出廉政约谈通知书,并针对不同职能部门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以及前期日常监督、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列出谈话内容“清单”,要求被谈话科室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做好情况介绍、政策解读、资料提供等准备工作,通过精准“点题”,不断拓展谈话的深度、广度、准度,推动相关问题即知即改。
“第一次这么正式地收到书面谈话通知,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重视和压力,这种方式靶向倒逼主体履责,也是一个让我们科室有的放矢地梳理风险预警和防控、有效建立起四责协同机制的好契机。”普陀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负责人说。
聚焦重要节点开展“闹钟式”提醒
“廉洁自律心无病,求真务实业有成。国庆中秋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红包礼金……”每逢重要节点,各纪检监察组都会根据节前正风肃纪要求,精选视频、图片等廉政内容,并依托钉钉群、短信等平台做好节前提醒的“常规动作”。
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自编的《派驻之声》,在重大节日之前推出专刊,通过节日寄语、逢节说纪、廉政警示、“纪检组长说”等板块,进行典型问题通报、典型案例剖析、廉政知识普及等;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编发《两秀清风》廉政期刊,每逢重大节日,通过“上层吹风”、“警钟长鸣”等板块,传递中央反腐倡廉新信号、开展身边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
此外,各纪检监察对被监督单位积极开展节前走访活动,着力通过廉政约谈、廉政党课等形式,督促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守节日纪律和值班要求,高质量履职尽责。无论是“常规动作”还是“自选动作”,旨在提前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严守节日纪律,管好自己和身边人,进行“闹钟式”定时提醒。
紧盯重大事项开展“跟进式”提醒
“截止目前,我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班子会议30次,即时叫停议事1起、会前会中提出建议16条、获采纳落实12条。”根据政治监督的要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探头”聚焦到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刚性执行上,紧盯设备设施采购、人事招录、专项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以报备、参会、调研等跟进重点工作监督,并适时开展好监督提醒。
每个人、每个环节、每个工程都要“管”、都有人“管”,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重点国企工程监管创新性实施“廉建联防”。在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步签订了《工程廉洁协议》;项目动工后,对项目管理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洁谈话。“我们将每个工程项目责任主体的分管领导、现场管理人员和设计、施工、监理、结算审计负责人,确定为预防重点对象,时不时通过提醒谈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在全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运用,拉起了违纪违法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应用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手段,治‘病树’、护‘森林’。”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