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7 07:0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个案件没有附相关线索来源材料,调取书证不够规范,没有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来源并盖章。”
“引用条款没有写明款、项,笔录中的签字捺印也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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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期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时,检查人员发现并当场指出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质量,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日前,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三转’, 强化监督首责的意识不断提升,但对照审理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方针和卷宗规范优质的要求,仍存在一些瑕疵。”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查漏补缺、以形促学,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质量和能力。
定海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限期自查的基础上,又抽取16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4组检查组,以交叉互查方式对2018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文书是否规范、装订是否齐全等方面对案件检查卷、审理卷逐一检查,做到范围全覆盖、卷卷无遗漏。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案件实体、程序及案卷形式等问题,区纪委区监委案审室一对一反馈具体意见并要求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同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将17类常见问题进行解释归纳整理,形成通报予以下发,要求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通报,认真整改梳理,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共同参与案件质量检查,既是互查也是互学,通过检查和被查,进一步系统地认知了案件办理的各处细节和标准,是对自身案件办理能力的一次有效提高。”参与互查的小沙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陆世峥如是说,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加强证据审查运用、案件程序手续、案件审理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检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以查促改,也是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实地感受短板不足,并自我加压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提升办案水平,全力保障和提高全区案件质量。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