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07:04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网站
“传达精神、集中约谈、督促整改,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检查……”在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这些工作内容。
“派驻机构改革后,如何提升派驻机构战斗力,整合监督力量,形成派驻监督新合力是我们一直努力探索实践的课题。”据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主任魏荣军介绍,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该县聚焦监督首责,不断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转变。改革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监督中累计发现问题880个,约谈监督对象3286人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7份。
派驻监督要有成效,首先要解决派驻机构定位、职责等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先后制定派驻机构履职清单、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日常监督、片组协作以及“两个责任”衔接等制度,对派驻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报告、联系协作、内部管理以及与驻在部门关系等逐一规范。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各环节工作程序,完善下发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审批、借用谈话室审批表等表格样式,严格审批权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由机关职能室统一管理、跟踪督促,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为进一步统筹监督力量,县纪委县监委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有利工作”原则,建立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力量划分为5个片组,每个片组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统筹机关、派驻、乡镇、国企纪检监察监督力量,按照“一季一主题”要求开展集中监督,变“孤军奋战”为“协同作战”,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有效破解派驻监督“力量分散”“能力不足”难题。
不仅如此,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基层站所监督“鞭长莫及”、监察办公室对基层站所监督“名不正言不顺”等问题,建立“组办”协作机制。授权监察办公室日常监督职责,开展对基层站所的日常监督。同时,建立基层站所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县纪委监委、主管部门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办公室四方作用,切实打好对基层站所日常监督的“协作配合战”。
“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提醒、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努力守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