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07: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网站
“被调查人主体身份证据合法性需要加强,证据的取证来源要注明,取证人需要两人签名……”近日,在嵊泗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室务会上,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一边发表阅卷意见,一边拿着铅笔在卷宗材料中圈注,会议记录人随即如实记录。
如何履行好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确保案件办成“铁案”?嵊泗县纪委县监委实行“一案一清单”机制,对审查调查部门及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办理程序、文书格式、取证方式等进行“二次”审理,及时向审查调查部门反馈“问题清单”,共同保障提高案件质量。
细节决定成败,案件审理坚持实体程序“两手抓”才能精准查漏补缺。今年以来,嵊泗县纪委县监委对7个乡镇纪委及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27件案件进行“二次”审理,提出意见建议70条,纠正问题6个。
针对“一案一清单”中反映出来的案件文书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嵊泗县纪委县监委专门编印《案件审理文书模板》,并通过“以案带训”和“一案一评析”等措施,重点对纪检监察文书规范要求和易犯错误、违纪违法行为证据收集与认定等方面的最新要求进行梳理总结。
“虽然本地留置案件不多,但每次案件结束,县纪委县监委都会组织相关干部参加留置案件工作总结暨案件评析会,案件审理部门以‘一案一清单’形式及时反馈案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作用。”嵊泗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全县党纪政务立案数量同比增加44%,处分人数同比增加66%,无申诉和复查案件。下一步,嵊泗县纪委县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完善的审理模式,加强指导沟通和监督制约,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