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澄清正名 为受诬告单位鼓劲撑腰

2021-01-21 06:36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驻公安局:澄清正名会 (1).JPG

2021年1月11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北白象交警中队召开澄清正名会

非常感谢组织基于事实,为民警和单位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身,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用心服务群众工作。”近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夏法礼带队,到北白象交警中队召开澄清正名会,北白象交警中队负责人陈绍长在会上激动地说。据悉,这也是近年来乐清市第一次为单位开展澄清正名。

事情源于2020年5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接到市纪委信访转办件,该件反映北白象车斗村书记孙某某酒后驾驶被北白象交警中队民警林周锴查获后,“开后门”送了钱,没有接受处理就回家了;还有孙某某驾驶证未被吊销、北白象交警中队违规办案等问题。

接到信访件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制定核查方案,并按程序找北白象交警中队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北白象交警中队积极配合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信访反映民警林周锴在办理孙某某案件中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内部核实。

经查,2020年1月17日,孙某某因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孙某某后被乐清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3月30日,孙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另外,经查询全国机动车驾驶员信息资料库,孙某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两个问题均失实,北白象交警中队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孙某某采取措施、吊销其驾驶证,不存在收受贿赂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6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书面方式《澄清保护通知书》为北白象交警中队澄清问题,并于今年1月11日召开单位澄清正名会,并为受到诬告的民警撑腰鼓劲、加油打气

近年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以制度落实不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审核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涉纪信访件过程中,对查证失实的检举控告,逐件提出澄清正名建议,共同研究澄清正名的可行性必要性;对承办单位制定的澄清方案,尤其是澄清方式、澄清范围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澄清过程和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并将澄清正名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2020年以来,共对15名党员干部及1家单位开展澄清正名,树立良好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