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武义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亮剑

2021-01-27 06:3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武义县王宅镇村民孙某某、陈某某、何某某、王某某诬告陷害案在武义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主犯孙某某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时间回到2019年4月,武义县纪委县监委信访部门陆续接到王宅镇村民孙某某、陈某某、何某某、王某某联名举报时任该镇镇长胡某某的信访件,该县纪委县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四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被举报人胡某某并不存在举报信所反映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属失实举报。核查完毕后,核查组面对面向孙某某等人进行反馈,孙某某等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蓄意捏造事实,构陷胡某某与有关人员合谋毒害他人致其死亡,并多次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安部、中央政法委等多个上级机关进行重复举报。甚至在武义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期间,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屡次干扰县委对胡某某的任用工作。
  由于孙某某、陈某某、何某某、王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正常工作,破坏了正常信访举报工作环境,其恶意诬告他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为此,武义县纪委将该问题线索依法移送至武义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成功锁定相关证人22人,在孙某某车辆和住处起获挂号信存根232张,文字材料562页。
  2020年7月3日,孙某某等4人分别以涉嫌诬告陷害、寻衅滋事犯罪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说实话,当初得知被举报了心里特别委屈,今天能得到澄清,总算是可以挺直腰板了。我会继续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为了及时给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消除不良影响,武义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第一时间为胡某某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胡某某收到不实举报澄清通知书后如释重负,难掩激动,“这不仅是组织对我个人的关心和信任,更是对我们基层干部队伍的保护和支持。”
  今年以来,武义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与及时澄清正名相结合,一手抓打击诬告、形成震慑;一手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赢得干部群众普遍赞誉,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浓厚氛围。针对串联信访、不当诉求、诬告滥告等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要求,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开展“惩诬告、治乱象、净风气”专项行动。2020年,武义县纪委县监委共为2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6名干部还得到提拔重用。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严重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武义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县将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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