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20年以来,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聚焦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在风险上提醒、在流程上规范、在机制上完善,全力推进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强化日常动态管控,突出廉政风险防范
“这起案件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是某检察官的家属,根据本院《检察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涉检涉诉案件报告回避制度》,不适合由其办理,建议转由其他检察官办理,并做好跟踪。”日前,在市纪委市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建议下,市检察院对一起案件存在“一家两制”中级风险的干警落实回避。
为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真正把预防工作做到实处,市检察院党组在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推行了廉政风险分级防控机制:结合岗位职责、日常表现和纪检信访等划分廉政风险,动态管控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和干警雇员监察对象信息,对风险系数较高的一级廉政风险实行重点管理,每月谈话、强化管控;对风险系数一般的中级廉政风险,每季谈话、定期检查;对风险系数较低的三级廉政风险,实行常规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和预警处置机制。检察官家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就被列为中级风险。
与此同时,驻院纪检监察组还紧盯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司法警察大队作风不佳、司法雇员监督管理松散等7个具体问题,建立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监督、项目化管理,推动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驻院纪检监察组制作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重点工作汇总表》《履责绩效报告表》等,每月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推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干警、雇员谈心谈话每季全覆盖,苗头性问题、岗位调整等7种情形的必约必谈。并推动建立专题会商制度,院党组每半年组织对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自评,驻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进行评估,会商研究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得益于这些举措,四责协同机制不断落细落实。” 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黄雪梅说。
紧盯关键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
“我们在开展检察权监督管理专项调研检查中发现,第二检察部办案监督管理流程及措施较为可取,建议院党组推广相关做法,推进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
随着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施行,检察官“被围猎”的风险明显加大,为此,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办案相关关键环节,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数月前在全院推广的办案监督管理流程,就包括:根据员额检察官经验和专长,设立类案审核指导,案件交叉审查;对不捕不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部内讨论制”,每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合议;案件办理过程同步填报每案监督治理集成简表,一案一总结,提升办案质量。
案件不起诉决定具有终止刑事诉讼效果,廉政风险尤其大,对此,驻院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下行案件报备制度,不捕不诉案件均向纪检监察组备案,由纪检监察组组织全面梳理分析相关案件情况。2020年来共备案1000余件,发现不起诉决定书论理不足、不起诉标准失于宽泛等问题数十个,对其中10起因情节轻微不诉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说明情况,有效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
“此外,为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规范‘精准量刑’背景下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我们还督促建立健全判决书分类审查、量刑建议诉前合议制度。”黄雪梅介绍。
光靠纪检监察组一家的力量还不够,义乌市检察院出台了《案件质量网格化监控实施办法(试行)》,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由纪检监察组会同政治部、案管等部门,持续开展涉检信访、捕后撤案、相对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专项评查,每季度通报专项督查情况,累计发现问题116个,督促完善制度13个,形成司法办案的监督合力。
监督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插手司法
“过问案情?‘三个规定’不答应!” 2020年8月,一则原创微视频宣传片在“义乌检察”公众号上推送,得到了广泛转发。
干预司法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所谓“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专为防范干预司法。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就以“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健全完善“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机制。2020年共督促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5起,有效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针对近年来“诉讼掮客”案件多发,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屡禁不止等情况,该市纪委市监委推动公检法三家联合开展了“诉讼掮客”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利用“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累计查办此类案件9件9人,涉案数额高达250余万元。
为打破信息不对称、杜绝暗箱操作,驻院纪检监察组还积极推动阳光检务,督促检察院切实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列席拟不起诉、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督促解决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深入到干警队伍和司法办案活动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该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