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06:3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请贺某某起立,下面宣读中共定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贺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在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区监委谈话室内,气氛庄重,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大声宣读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贺某某的处分决定。贺某某表情严肃,静心聆听,默默反思。这一幕正是定海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宣布处分决定的现场。
“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着眼教育挽救干部,不能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就戛然而止。”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规定,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的实施办法》,从强化实操指导、增强宣布效果出发,对党纪政务处分的宣布场所、宣布流程、后续工作等各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并统一制作处分决定宣布方案、集体廉政谈话方案、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处分决定宣布(送达)谈话笔录等模板,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提供精准指导,实现对单操作。
宣布流程上,逐一规范“提前沟通准备、制定宣布方案、通知参加人员、宣布处分决定、教育谈话”等五个环节。比如,向干部宣布处分决定时,明确告知处分决定对受处分人的影响,并结合事实证据和党纪国法对受处分人开展纪法教育,促其进一步认错悔错改错,真心接受组织处理。宣布场所上,留置案件的处分决定宣布一般在留置场所内进行,非留置案件的处分决定宣布一般在定海区纪委区监委谈话室内进行,要求悬挂党旗和国旗,宣布人员着正装、佩戴党徽,表情庄重严肃,声音洪亮清晰,语气坚定有力,以此强化被处分人对党纪政务处分的敬畏之心,努力实现党纪政务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实施办法的出台和落实,不但规范了执纪审理工作,而且延伸了惩治工作,推动了以案促改,扩大了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鲜活的实例摆在眼前,班子将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真管真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表态道。针对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按照《实施办法》精神,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及案件审理室主任对局党组书记及受处分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作深刻剖析,明确下步整改方向和具体举措;3名受处分人员作表态发言,深刻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
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办案“后半篇文章”,对按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及时告知案件承办部门,案件承办部门负责谈话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定期回访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推动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心,勉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