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06:3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老张,这次的处分,是组织给你敲警钟,让你不犯更大的错误,你要正确对待、从中汲取教训。同时组织会对你常态化开展教育帮扶,希望你卸下思想包袱,继续干好工作……”这是江山市某单位党委委员和驻在部门纪检组副组长在向张某宣布处分决定前,开展谈心谈话的一个场景。
党员干部违纪受处分,思想“疙瘩”难以解开,工作容易消极,如何促其解开“心结”、找准定位,变“有错”为“有为”?今年以来,江山市制定《受处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对谈心谈话主体、时间地点、谈话方式等方面一一进行细化明确,通过组织找受处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剖析其违纪根源,指出努力方向,帮助振作精神,继续履行好工作职责。
为提高谈心谈话的质量和效果,在处分决定宣布前,市纪委市监委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找对象谈话,让谈心谈话真正起到解心结、卸包袱的作用。谈心谈话制度规定,正科级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进行谈心谈话,受到组织处理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纪委副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其他党员干部受到处理的按管理权限进行谈心谈话。
“通过单位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的谈心谈话,我感到组织并没有放弃我,使我压在心头的石头落了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尽力干好工作。”张某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通过谈心谈话,让我第一时间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有助于今后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第一次参与谈话的该单位分管领导认为。
“谈心谈话由纪检监察机构单方面完成向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与所在单位党组织三方联动推进转变,有利于‘两个责任’细化深化,‘一岗双责’落实落细。”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说道。
为防止党纪政务处分“一处了之”,在谈心谈话之后,江山市还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暖心回访,严管和厚爱同步实施,做实做深“后半篇文章”。该市将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在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注重回访教育成果运用,将回访结果适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并作为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推动“跌倒”干部在工作中履职尽责,忠诚担当。
“要树立‘前功不能抵后过,后功可以补前过’导向,对‘失足’干部既严格办案使其敬畏纪律,又‘不离不弃’帮他们重燃干事热情,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