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3月起,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纪委实施“清风行动——织网补笼”工程。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财务管理、房屋出租等高风险领域,梳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十余项,进一步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这是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延伸该市“一案五必须”(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制度的适用范围,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生动实例。
此前,该镇重点工程推进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4名工作人员因违规提前安置、擅自认定无违章建筑并予以奖励、虚增装修补偿等问题,被给予党纪处分。
“问题反复发生,往往伴随着制度缺失或内容滞后。尽管这个案子不属于严重违纪违法,但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并且具有普遍教育警示意义,也有必要实行‘一案五必须’,督促案发单位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查办该案的区纪委区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斌辉表示。
为防止“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着力推动警示教育准则化、常态化,于年初制定《关于深化“一案五必须”制度落实的实施建议》,明确规范“一案五必须”开展的时间节点、组织方式、组织程序、工作分工等,延伸细化四类案件的适用范围,变“随机警示”为“规范有序”。
“以前警示教育只安排在重要时间节点抓大案警示,小案件的警示教育容易被忽视。而据统计,基层轻处分案件占绝大多数,这些身边案例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教育感化身边人的重要方式。”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案件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堵上制度的漏洞,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也是“一案五必须”的重要环节和应有之义。
“一案五必须”常态化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办后的整改建制。比如针对高桥镇拆迁领域系列案中发现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存在漏洞、纪法教育效果欠佳等突出问题,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及时通报该镇党委政府,该镇监察办向镇重点工程推进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发出监察建议书。在区镇两级纪委的联动督促下,高桥镇对近年来征收拆迁项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了逐一排摸梳理,修订完善了征收拆迁业务流程,严格规范征收听证、勘测定界、集体讨论、现场监督、现场公示和规范协议书条款内容以及征地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区征管中心、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征拆领域的跟踪监管。
下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结合个案特点和地区部门实际,细化做好“一案五必须”的事前评估和工作预案,突出靶向教育、精准警示。同时,加强联动协作,推动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机制,与党校建立警示课程机制,真正用制度保障“一案五必须”落细落实。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