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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企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亮红灯"

2021-05-24 06:3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愿意全额上交违规兼职领取的报酬,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工作中一定吸取教训,廉洁从业。”近日,面对开化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及县国资中心工作人员,该县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张某深表懊悔。

  此前,开化县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自查自纠干部职工兼职等问题时,向县国资中心上报本公司张某存在兼职取酬的情况,经驻县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在本县一事业单位兼任财务一职并领取报酬,属违规兼职领取报酬行为。张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姜某对擅自同意张某违规兼职取酬负领导责任,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事情要追溯到前不久的一次案件查办。2020年12月,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在查办县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一起违法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企业管理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我们在系统分析后,发现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在国有企业并非个例。”开化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县监委向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监察建议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规范系统治理

  “我们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开化县国资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国资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人员违规兼职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清查,共发现4家县属国有企业8人存在兼职或入股等情况

  此外,为强化源头管控,驻县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国企专项整治相关要求,从风险排查、制度落实等方面,督促县国资中心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排查,并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约谈督查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整改情况开展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驻县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已对1人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谈话诫勉,收缴违规所得4.5万元;对5人兼职或入股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其他2人兼职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纪检监察组。

  “要持续发挥监察建议书‘治本’功效,推动案发单位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标本兼治。”开化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制度漏洞,从源头解决问题,实现“查办一案、规范一方”的效果。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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